第754章 耕者有其田
  朱由检听到钱谦益这一番话,很是认可地点了点头。
  又看着掩饰不住得意的钱谦益,帮他总结升华道:
  “钱先生说得好啊!”
  “耕者有其田、织者有其杼,确实应该同样写入礼法。”
  “诸位都探讨一下,如何实现这一点。”
  这番话貌似从钱谦益的话语中升华而来,但是钱谦益听到后,之前得意的脸色,却是不由一僵。
  分配土地和织机他敢说,但是“耕者有其田、织者有其杼”的想法,他却是丝毫没有的。
  更别说听皇帝的意思,似乎不止于分配境外土地,这让他顿时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似乎自己又通了大篓子: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番话?』
  『难道像恒产论一样,又被皇上曲解了?』
  急得额头上冒出冷汗,钱谦益觉得自己又要掉进坑里。
  之前的恒产论就让他不知受到多少大地主责骂,这番话如果再传出去,估计全天下的士绅都要骂自己。
  这让他急忙解释道:
  “臣说的是给男子分配境外土地,租售给女子织机。”
  “境内土地各有其主,不可随意分配。”
  其他大臣顿时也回过味来,认识到钱谦益之前那番话不是那个意思,是皇帝故意曲解。
  这让他们从听到“耕者有其田”的震惊中回过神来,认为只能把境外土地分配出去。
  朱由检听着他们的话语,知道这些出身士绅的官员对“耕者有其田”并不赞同,或者说担心自己再一次限田,给农民平均分配土地。
  既然如此,他就吓吓这些人,询问司农寺卿道:
  “翟卿,现在大明有多少土地,平均每户能有多少田地?”
  翟凤翀不愿回答,却又不得不回道:
  “大明的土地,大约有七八百万顷,也就是七八亿亩。”
  “户口大约有千万户,但可能瞒报了一半。”
  “按两千万户估算,每户平均能有三十五到四十亩土地。”
  朱由检听到这个数字,虽然觉得还不精确,却不妨碍他向群臣道:
  “如此说来,若是平均分配土地,每户都能有三十亩以上,都能成为恒产者。”
  “可惜!可惜!”
  这可惜的是什么,群臣都很明白。
  如果真的实行均田,大明有可能让所有人成为恒产者。
  但是那样他们也就同样只有三十多亩地,怎么耕读传家?
  想到皇帝有可能平均分配土地,践行所谓的恒产论。这些人一个个在心中暗骂钱谦益的同时,纷纷向皇帝劝谏,认为不能均田。
  甚至还有人把朱由检之前提过的人口增长说事,认为均田之后不出一代,就会维持不下去。
  朱由检看他们的态度,只能明确说道:
  “诸卿都过虑了,已经有主的土地,只要不违背朝廷政策,朕怎会随意分配呢?”
  “需要分配的官田,以后官府掌握的土地,应优先给无地、少地的农民租种,向他们征收十分之一租税。”
  “百亩以上不得继续租种,除非有世职或爵位。”
  这是之前就实施的政策,经过苏州的实践后,士绅已经认命。
  朝廷上的大臣如今大多拥有世职,对此也不反对。
  所以他们在听到皇帝不是均田,而是在官田上优先给贫民耕种后,顿时松了口气。
  户部尚书毕自严道:
  “若是这样,臣以为可以写入礼法。”
  “应该把空余的官田,优先给租给贫民。”
  “祭田、学田等公田,也应该有些租给贫民。”
  工部尚书商周祚也说道:
  “除了公田之外,臣以为还可以鼓励贫民开垦荒地。”
  “这样同样可以实现耕者有其田。”
  众人七嘴八舌,把这个政策定下来,免得皇帝在私田千亩、官田百亩的限制后,进一步推动限田。
  一些人想到皇帝之前讨论小康的铺垫,更觉得这就是今日经筵皇帝的目的。
  朱由检确实是这个想法,想把之前的措施固定下来。他知道大明士绅对田地的看重,也知道不能把他们逼得太狠。所以没有进一步提出限田措施,而是道:
  “众卿所说,皆有可取之处,可以作为耕者有其田的解释。”
  “司农寺主管大明农业,以后要专门负责这一点。”
  “各地行司农寺,要和地方官府一起,对官田和公田的用途做好划分,优先租给贫民。”
  “并且把能开垦的荒地划分出来,分配给贫民开垦。”
  给司农寺加了职责,加强对官田和公田的管理。
  翟凤翀急忙答应,免得皇帝不满意,想要实行均田。
  同时他还问道:
  “公田数量有限,应该给他们分配多少呢?”
  “若是分三十亩,贫民就成了恒产者。这样虽然最好,土地却又不够。”
  朱由检想了一下,说道:
  “境内就定在五亩吧,只有境外五十亩的十分之一。”
  “五亩平均亩产两石,都能收十石粮食,缴了十一税还有九石,勉强能养活两口人。”
  “贫民家庭人口大多不多,五亩就足够了。”
  “如果想种更多土地,就让他们去境外。”
  这个数字,让群臣长舒口气,认识到皇帝真没有均田的想法,只是想让耕种的农民有基本的土地。
  他们纷纷表态,支持耕者有其田。
  至于织者有其杼,他们担心皇帝再搞出什么幺蛾子,齐声附和钱谦益的解释,认为就是租售。
  朱由检听得有些好笑,却还是补充了一点:
  “为了让民间有更多的织机,朕决定放开织机生产的限制,并且把文思院制作的家庭织机,放开所有专利。”
  “所有人都能仿制,并且对外出售。木匠还要接受针对这款织机的培训,拥有维修能力。”
  这显然会增加民间织机的数量,对拥有织机的商人士绅带来影响。但是群臣现在也无心争论这一点了,对这种小事情急忙答应。
  然后朱由检又加了一条,为了保障居者有其屋,所有没有房屋的大明公民,都可以在城外申请三分宅地。海外则提高到一亩,在上面建造宅院。
  各地也要专门划出土地,建造公租房、廉租房,供没有房屋的人安居。
  最终,写在礼法上的条文是:
  大明公民拥有在大明土地上生存和居住的权利,每个拥有公民成员的家庭,皆可在失去土地、工作等生活来源时可申请租种五亩以上公田、或开垦十亩以上荒地,在失去房屋时于城外申请三分宅地。
  当地官府若无法提供,应帮助公民家庭迁徙到有空余土地的地域。被迁移到大明本土境外的,应分配至少五十亩土地和一亩宅地。
  这条礼法,成为耕者有其田的法律依据,也成为了朝廷组织移民的依据。(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