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杀我的马!
  马车上,爱洛俯身清点著新购置的装备。
  十五枚金幣买这些东西那是大亏,可六枚金幣?
  看在诸神的份上,这简直跟敲诈没什么区別!
  她忍不住瞥向对面的亚瑟,这个正在沉思的贵族少爷让她越发感兴趣了。
  “你在看什么?“沉思中的亚瑟突然发问。
  爱洛慌忙收回目光,矢口否认:“没什么。我只是在想事情。”
  亚瑟扭过头,唇角勾起一抹笑意:“作为一名窃贼,你说谎的本事我实在不敢恭维。”
  被揭穿的爱洛友善地朝亚瑟比了个中指,隨后说道:“你不也对我说了谎。”
  “嗯?”亚瑟来了兴致。
  “你隱瞒了会魔法的事实。”
  亚瑟伸出修长的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他一本正经地纠正道:“小心说话,女士。在安姆隨意使用魔法可是重罪。
  “何况我用的並非魔法,而是神术。是大地之母赐予我的力量。”
  爱洛耸耸肩,“关於我之前的话,我认为有失偏颇。”
  “哪一句?”
  “我说你去清风谷活不过这个春天,这话不对。只要懂得韜光养晦,你或许能活得更久。”
  “哦,是吗?”亚瑟挑起一边眉毛,“到码头还一段路,为什么不和我说说那地方到底有什么,让你对我做出这样的判断?”
  爱洛沉默片刻,说:“黑暗。一切你能想像到的黑暗生物都在那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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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人、吸血鬼、殭尸、骷髏……还有各种各样根本叫不上名字的恐怖存在。“
  这话让亚瑟的脸色凝重起来:“既然清风谷如此危险,你为什么还要回去?”
  “和你一样,我也有非去不可的理由。”
  亚瑟轻嘆一声,感慨道:“每个人都被自己的命运所裹挟。”
  爱洛原以为亚瑟会追问她执意回去的原因,可他却没有。
  “你很特別。”她忍不住开口。
  “为什么这么说?”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当然。”
  “你给我置办了这些装备,值十枚金幣。就不怕我带著东西跑路?”
  亚瑟闻言轻笑:“六个金幣的背叛,我还承受得起。”
  爱洛一副果不其然的表情,“瞧,这就是你的与眾不同之处。
  “说实话,自打我记事起,我就一直在流浪,我见过各式各样的人。
  “杀人不眨眼的兽人匪徒,自私自利的半身人窃贼,满嘴谎言的人类政客……他们的心思一眼就能看穿。
  “但你,我完全猜不透你这么做的理由。你要是仅仅需要一个嚮导,根本没必要帮我置办装备。。”
  亚瑟耸耸肩,问:“你难道就没听说过'善良'这个词吗?“
  “善良?看在诸神的份上!”爱洛被逗乐了,“那是最不值钱的玩意。”
  “我同意,这东西你要是卖的话根本值不了多少钱,可你要留,那可就贵了。”
  这是爱洛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还是出自一个贵族之口。
  她一时间无言以对。
  沉默良久,爱洛突然说:“把手给我。”
  儘管不明所以,但亚瑟还是出於信任,將手伸了过去。
  爱洛抽出匕首在亚瑟的手上迅速划了一下,隨后舔舐起从伤口流出的鲜血。
  “我记住你的味道了,亚瑟。”她说道,“你若是在清风谷迷失,就留下自己的鲜血,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有必要割得那么大口子吗?“亚瑟半开玩笑地问。
  爱洛翻了个白眼,甩开他的手:“转过去。”
  “为什么?”
  “我要脱衣服换装备了。”
  亚瑟扭头看向窗外,“事实上,你扁平的身材没什么好看的,我见过更好的。”
  “你就该下地狱!”
  “我就当这是你的夸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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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话一点不假。
  再次从马车上下来时,爱洛仿若脱胎换骨。
  她身著紧身皮甲,一把匕首別在腰带右侧,另一把藏在牛皮靴中。
  后腰处別著手弩,六根弩箭整齐排列在胸前的斜皮带上,整个人透著一股干练与危险的气息。
  两人来到码头办事处,亚瑟进去时,巴德正捧著一块饼大快朵颐。
  见到少爷,老僕人慌忙放下饼,起身迎了上来。
  “您回来了,少爷。船还没到,不过船上的信鸽先到了。船长说他们大概还需要些时间。”
  亚瑟点点头:“这附近有吃饭的地方吗?”
  “有,出了办事处往左拐,直走有家小饭铺。”
  “你带路吧。”
  “呃,少爷,我还是留在这儿……”
  “我看船一时半会儿也到不了,走吧。忘了你那饼吧,我请客,就当庆祝我大难不死。”
  见少爷如此坚持,巴德不敢拒绝,忙笑著朝前带路。
  可刚走几步,他又折返回来,“请稍等一下,少爷,我得带上我的饼,浪费粮食可不好。”
  十来分钟后,三人来到那家不起眼的小饭铺。亚瑟点了一桌丰盛的酒菜,起初巴德还有些拘谨,几杯酒下肚后,话匣子也打开了。
  见他喝得差不多了,亚瑟开口问道:“我听说乌鸦家族送来了个兽人角斗士?”
  “对,就在两天前。那兽人很不对劲。”
  “哦?说来听听。”
  巴德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缓缓道:“您是不知道,少爷。
  “通常那些野蛮的畜生总是大吼大叫,一有机会就想逃跑,要不就突然发狂伤人。
  “可这傢伙却出奇安静,被押进城堡牢房时,守备官罗贝尔大人派了整整一支小队,他却一点反抗都没有,安静得像只兔子。
  “我经手过不少兽人奴隶,从没见过这样的。”
  亚瑟又问:“那你知道他的来歷吗?”
  “略有耳闻。听说这畜生原本不是乌鸦家族的,而是都城大竞技场的角斗士。
  “带他来的奴隶主说,这傢伙百战百胜,几乎没人能打败他。后来嘛……”巴德故意停顿,又喝了口酒才继续,“您也知道,角斗场哪有常胜將军?
  “所以拥有他的家族很快就被其他家族算计,惨遭覆灭。这在安姆从来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那畜生在被处死前,被乌鸦家族买了下来。他在艾斯普塔的角斗场打了几场,给乌鸦家族贏了不少钱。
  可还是那个问题,角斗场的观眾们喜欢看势均力敌的战斗,而不是一边倒的战斗。
  “所以很快这傢伙就没人可打了,於是乌鸦家族就把他送来了这里。”
  亚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隨即换了个话题:“你也知道我要去清风谷了。”
  听到这话,老僕人默默地放下了酒杯。
  “別担心,巴德。我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合適的人才推荐?
  “我现在急需人手。我猜父亲派你来,是为了確保议会物资不出差错,等物资全部入库,你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对吧?”
  老僕人点了点头。
  “所以等你走了,我总得找个人打理这些事务吧?还有旅途所需的物资、人员安排……唉,我得找个靠谱的人来操持这些。”
  巴德思索许久,回答道:“旧车轮镇有个叫戈德温的,是个人才。要是少爷不嫌弃,倒是可以招募他。”
  亚瑟疑惑地问:“既然他是个人才,我为什么会嫌弃?”
  “呃……”巴德犹豫片刻,“这人性格刚烈,脾气暴躁,还特別固执,和人共事经常起衝突,而且每次都非要爭出个对错。
  “不过这还不是关键,最主要的是,他的家族曾是猎鹰家族的贵族,三十多年前犯了事才逃到这儿。
  “少爷,您也清楚,我们和猎鹰家族向来水火不容。他们一家逃难至此,自然没得到重用。
  “到了戈德温这一代,家道中落,早就和平民没什么两样了。要是您不介意他的出身、过往和脾气,戈德温確实是个难得的人才。”
  “什么脾气、过往、出身我现在哪还有挑三拣四的余地?”亚瑟在心里无奈地嘆了口气。
  “巴德,等忙完这边的事,你帮我引荐一下戈德温。”
  老僕人连忙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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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艘细长的帆船停泊在怒河中央,亚瑟通过码头的瞭望镜,看到船上放下一艘小艇。
  狼巢城码头的水位太浅,容纳不下这么大的商船,因此大型船只通常都会停在怒河中,货物则由专门的小船转运。
  隨著小艇渐渐靠近,亚瑟带人来到码头。码头总管早已命人清理出一片区域,准备迎接都城来的贵客。
  “少爷,三號仓库已经收拾好了,货物送来直接放进去就行。”总管说,“伯爵大人吩咐过,在您启程前,物资都由我们负责看管。不用担心费用。”
  亚瑟满意地点点头:“很好。不过,我的二十名奴隶也住在仓库吗?”
  “不不,少爷。”巴德插话道,“奴隶会被安置在码头监狱外的奴隶营。
  “当然,您要是想要留下几个照看物资,让他们住仓库也不碍事。”
  在他们交谈之时,小艇已是清晰可见。
  片刻后,小艇靠岸,一个身穿甲冑、腰佩骑士剑的男人走了下来。
  此人约莫三四十岁,身材魁梧,满脸横肉,气势汹汹。
  “我是奥拉夫?哈拉尔松,帝国骑士。你们这儿谁是恶狼之子亚瑟?”
  亚瑟眉头微蹙,暗想这人好大的气派。
  巴德眼尖,看出气氛有些不对劲,赶忙上前介绍:“这位就是恶狼之子,亚瑟大人。”
  奥拉夫上下打量著亚瑟,傲慢地开口道:“我奉最高议会之命,来给你送物资。
  “不过得告诉你个坏消息,路上那些奴隶不安分,发动了暴动。
  “好在我们及时镇压,但奴隶也被我们杀得差不多了,就剩六个领头的。我留了他们的命,交给你处置。”
  对於亚瑟来说,那二十名奴隶是他重要的人员资產,他还指望著他们给自己办事。
  考虑到从都城来此路途遥远,必然会有人员损耗,可没想到二十人就剩了六个。
  他强压下怒气,皮笑肉不笑地说:“多亏阁下你一路护送,要是让那些暴徒得逞,我的物资可就危险了。”
  “哈哈,好说好说。不过是一群没什么本事的奴隶而已。”奥拉夫摆摆手,“安排几艘小船,派人去船上取货吧。”
  “阁下舟车劳顿,我已经让巴德安排好了住所和食物。巴德,带路。“亚瑟吩咐说。
  奥拉夫招呼手下跟上,自己则大步走到亚瑟面前,重重拍了拍这位贵族少爷的肩膀。
  “我就喜欢你这种爽快人!最高议会祝你一路顺风。”
  说完,他瞥了眼站在亚瑟身旁的爱洛,便带著人离开了码头。
  等人走远,爱洛来到亚瑟身边,小声说道:“我不喜欢这群傢伙。”
  “我也一样。”亚瑟说,“好在他们待不了多久,等物资清点完就会走。”
  “帝国骑士?这算是什么组织?”爱洛问。
  亚瑟想了想,解释道:“最高议会养的狗,专门替议会处理各种事情。
  “他们大多是內战时期商人联盟士兵的后代,所以对多数贵族都心怀敌意。”
  “需要给他们点教训吗?我想到了几个好点子。”
  亚瑟摇摇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他们待不长,隨他们去吧。现在最要紧的是人手问题。
  “自从听你说了清风谷的情况,我就想组建一支武装队伍。你熟悉那儿,告诉我,要在那边立足,得需要多少人?”
  爱洛稍加思索,回答道:“这得看队伍的质量。要是临时拼凑的乌合之眾,那再多也是白搭。
  “清风谷的黑暗生物会渐渐蚕食他们。亚瑟,你要知道,那些怪物和我们一样,懂得思考,会用战术。
  “但要是能组建一支精锐小队,我们或许能顺利抵达迷雾镇,把那儿当作据点,再从长计议。
  “那里有不少反抗黑暗暴君的义士,我们可以想办法联合他们。”
  “黑暗暴君?”
  “对,清风谷的真正统治者。有人说他是活了千年的吸血鬼,也有人说他和魔鬼做了交易。
  “不过见过他的人都没能活著回来,所以没人知道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亚瑟苦笑道:“我现在明白,为什么最高议会派去的男爵都有去无回了。”
  没想到,一向愤世嫉俗的爱洛一反常態地鼓励道:“別这么悲观,我们还有时间,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