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別说打死了全须全尾弄回来,就是正经见上一面,都够老猎户们吹半年的。
  陈老炮这辈子就见过三次青羊,两次隔著百十米的悬崖,根本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
  唯一一次开枪打中了,那青羊直接扭头就跳下了悬崖,
  然后他在崖底找了三天,连根骨头渣都没找著。
  可眼前陈锋带回来的这只,骨架完整,羊角更是完好无损,別说枪眼了,连个划痕都没有。
  几个老猎户跟见了鬼似的,上上下下把陈锋扫了个遍,见他身上除了点草屑,连点擦伤都没有,更是惊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锋子,你……你这是咋弄回来的?”
  陈老炮咽了口唾沫,声音里全是不敢置信,“这东西可是断魂脊里的精灵,你不光打下来了,还全须全尾带回来了?连点伤都没受?”
  陈锋把背上的东西往下卸了卸,笑著打了个哈哈,
  “嗨,也没啥难的,碰巧把它堵进了山坳的死胡同里,没动枪,一脚踩断了它的脊椎,就带回来了。”
  “……”
  这话一出,围著的三个老猎户瞬间没了声,看著陈锋的眼神彻底变了。
  瞧瞧这说的是人话吗?
  一脚踩断了青羊的脊椎?
  要知道成年青羊壮实的能有两百多斤,浑身都是腱子肉,
  在山地上跑起来比猎狗都快,就算是三个壮劳力拿著绳子围堵,都未必能按住,
  他竟然说一脚就踩断了脊椎?
  还没动枪,没受一点伤?
  几个老猎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只剩一话: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他们这辈子进山,逮著只野猪都要提心弔胆,生怕一个不慎就把小命交代在山里,可人家陈锋,连断魂脊里的青羊都敢徒手收拾。
  “锋子,你小子,真是这个!”陈老炮缓了半天神,然后竖起了大拇指,
  “老祖宗说,这崖羊是山灵,只有镇得住山,守得住福的人才能打到,我们这帮老骨头钻了一辈子山都没这本事,你小子了不得!”
  陈锋又客气的跟几位老猎户客气了几句才背著东西继续往家走。
  这一路走过去,地里干活的社员们都看见了他背上的青羊,瞬间就炸开了锅。
  “我的天,锋子这是打了只青羊?!”
  “真的假的?那东西不是在断魂脊的悬崖上吗?他咋打下来的?”
  “你忘了黄皮子闹屯子,全靠锋子才镇住了?人家锋子本来就有本事。”
  “可不是嘛,要不是锋子搞的互助组,我们今年的粮食都得烂在地里,人家不光能带著我们吃饱饭,还能进山打到这金贵玩意儿,真是我们屯的福气!”
  没多会儿,陈锋就走到了自家院门口。
  陈云正繫著围裙,站在翻滚著热气的大铁锅前,锅里燉著满满的白菜粉条。
  临时搭的一个简易灶台突然破了一个锅,为了不耽误时间,陈云把一些菜拿回来炒。
  几十號壮劳力的午饭,绝不是个轻鬆的活计。
  “云子。”
  一道低沉醇厚的男声,突然在门口响了起来。
  陈云一回头,就看见周诚高大的身影堵在门框处。
  他今天穿了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有力的小臂,上面沾了些麦糠和灰尘。
  他刚在地里盯了一天的脱粒机,那张刚毅的脸上还沾著些许尘土,可看向她的眼神,却藏不住的心疼。
  “周大哥?你咋回来了?地里的活忙完了?”
  陈云抬起手背想擦擦额头上的汗,却忘了手里还攥著沾满酱汁的铁铲,眼看就要抹在脸上。
  周诚眼疾手快,两步就跨到了她跟前,一把稳稳抓住了她的手腕。
  男人的手掌宽大粗糙,带著常年握枪,干农活磨出的厚茧,
  滚烫的温度隔著单薄的衣袖传过来,烫得陈云心跳猛地漏了一拍,脸颊腾地一下红到了耳根。
  “別动,沾脸上了。”
  他另一只手从兜里掏出一块叠得整整齐齐的军绿色手帕,动作极其轻柔地擦过她的额头,
  將那细密的汗珠和一抹不小心蹭上的灰跡,仔仔细细擦得乾乾净净。
  两人离得极近,陈云能清晰地闻到他身上那股混合著阳光、汗水和淡淡菸草味的阳刚气息,
  这味道並不呛人,反而带著一种让人无比踏实的安全感。
  让她慌乱的心跳,莫名就稳了下来。
  “我自己来就行。”陈云有些慌乱地低下头,想抽回自己的手,耳根子红得快要滴血。
  在这屯子里,年轻男女这般亲近,若是被人看见了,少不得要被说閒话,
  可她心里,却生不出半点抗拒。
  周诚却顺势鬆开了她的手腕,接过了她手里那把沉重的大铁铲。
  “你去旁边歇著,喝口水。”
  周诚不由分说,轻轻把她推到了一旁的小马扎上,自己站在了热气腾腾的灶台前,
  “地里脱粒机的筛片磨坏了,我回来拿备件。”
  “可是这调味。”陈云刚想起身,就被他一个眼神按住了。
  “我看你做了这么多次,早记住了。”周诚回头看了她一眼,嘴边勾起一抹憨厚又带著宠溺的笑,
  “盐两勺,大酱一勺,出锅前撒一把葱花,对吧?”
  陈云愣住了。
  她一直以为这个退伍老兵是个粗线条的直肠子,
  话不多,只会闷头干活,
  却从来没想过,他竟然在暗中,默默记下了自己做饭的每一个细节,连放多少盐、多少酱,都记得清清楚楚。
  看著周诚宽阔的背影在灶台前忙碌,那因为用力而绷紧的背部肌肉,在单薄的衬衫下若隱若现,
  陈云的心里,仿佛有一股温热的暖流,软得一塌糊涂。
  这大半年里,周诚就像一座无声的大山,永远出现在陈家最需要的地方。
  家里有重活,他永远第一个抢著干。
  陈锋进山进城,他永远守著陈家;
  他看她的眼神,永远那么深沉,专注,却又始终克制有礼,从未逾矩半步。
  陈云不是不諳世事的小姑娘,怎么会不懂那眼神里藏著的情意。
  “周大哥,你那腿站久了会疼的。”
  看著他微微有些不自然的左腿,陈云忍不住出声提醒。
  “不疼。”周诚头也没回,手里的铁铲不停,声音里带著笑意,
  “锋子给我配的那药酒,神得很。现在就算让我负重跑五公里,都不带喘的。你快坐著歇会儿,瞧你这手都磨起泡了,再握铁铲就要破了。”
  这一幕,正好被刚走进院门的陈锋看了个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