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杀人犯
  腥气,混著廉价菸草,隔夜剩饭,还有一丝丝若有若无的dm甜腻味,丝丝缕缕往鼻子里钻。
  徐胜杰睁开眼,天花板上昏黄的灯泡晃了晃,好像锤死病人最后的心跳。
  腹部传来一阵阵痛感。
  低头,白衬衫……
  嗯,如果还能算是白色的话。
  前襟浸透了一片暗红,边缘已经发黑髮硬。
  新鲜的,半凝固的血正在缓缓洇开,带著身体残余的温度,紧贴著皮肤。
  不是片场的道具糖浆!
  这认知,像根冰锥,猝然楔进他混沌的脑海。
  动了动手指,指尖触到了粗糙的木桌面,鲜血混著油渍,有点腻人。
  桌子上摊著一本翻烂的《阁楼》杂誌。
  伊莎·维尼chi身luo体,一脸嫵媚的笑容,正看著他,眼神里似乎带著一丝you惑。
  他妈的,我怎么知道这个封面女郎的名字?
  徐胜杰眉头一蹙,一把將杂誌扫落垃圾桶,目光隨即落在了桌上那黑沉沉的傢伙上。
  枪!
  史密斯威森j型左轮,是他花了200美元在黑市购买的工具。
  记忆的碎片,猛地撞进来:狭窄的后巷,污水的臭味,闪烁的霓虹灯招牌,李瘸子瞪大的眼睛,脸上充满了恐惧之色。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亚裔女性……
  震耳欲聋的爆响,滚烫的液体,溅在肌肤上!
  胃里,一阵翻搅,他捂住嘴巴,衝进了洗手间,对著马桶一阵呕吐。
  『李瘸子』开枪了!
  如果不是那个亚裔女人的出现,让他分了神,根本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不过,他也开枪了,干掉了『李瘸子』。
  所以说,我他妈的杀人了?
  徐胜杰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呼的起身,走到洗舆池前拧开水龙头,先是漱了漱口,稀释了口中那股子令人作呕的酸气,然后又用冷水冲了一把脸,猛然抬头。
  镜子里,是一个十八九岁少年的青涩且俊朗面容。
  有点,有点像华国版的阿兰德龙,俊朗,稜角分明……如果在国內,一定能成为一名顶级的idol,而且是最为富婆们喜爱的那种,哪怕是一掷千金都没有问题。
  可此时,这张本应该在银幕上招蜂引蝶的脸,却浸满了不属於这个年龄的凶狠、蛮横以及一丝疲惫。
  那双黑色眼睛,闪烁著桀驁的凶光,唯独没有因为杀人,应该出现的恐惧和后怕。
  这是一双……何等凶狠的眼睛啊!
  直到此时,徐胜杰才真的清醒过来。
  这里不是上戏的宿舍,不是公司的剪辑室,不是片场,亦或者粤人社的编辑办公室,更不是医院里出满了消毒水气味的,让他越来越无力动弹的该死的病床!
  空气里,没有治疗渐冻症药物特有的苦涩。
  只有汗味、血腥、骯脏交易和底层挣扎发酵出来的,纽约曼哈顿唐人街独有的气息。
  是的,他穿越了!
  但是他並没有感到恐惧,甚至还有点点兴奋。
  虽然他开枪杀了人,成了杀人犯,可是他能动了,不再像一摊烂肉似地一动也不能动。
  “嘿嘿嘿……”
  徐胜杰忍不住笑了。
  他没有惶恐,只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
  ……
  徐胜杰,或者说,这具身体里刚刚拼凑起零碎记忆,来自於2026年的灵魂,撑著桌子,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腿,有点发软。
  心臟在肋骨后面,沉重的擂鼓。
  这是十九岁的心跳!
  他低头看了一眼腹部的枪伤,是贯穿伤。
  『李瘸子』用的是改造的m1911,9mm的子弹直接穿透了他的腹部。
  不过伤口,却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癒合,刚才还在流血,这时候已经开始长肉芽了。
  我这是……
  该不是诡秘之主的世界吧。
  应该不是,原主零碎拼凑起来的记忆告诉他,这是一个正常的世界,而非那种飞天遁地的美综世界。
  他,也叫徐胜杰,算是这曼哈顿唐人街的第三代华裔。
  祖父在二战时逃难来到纽约,父亲是混黑的,曾经是鬼影帮的成员。
  八十年代,威震纽约的鬼影帮老大殷先生被抓,鬼影帮四分五裂,成为唐人街上的一个小帮派。
  徐胜杰的父亲死於帮派混战。
  而母亲……
  在他的记忆里,好像没有母亲的印象。
  他那死鬼老子告诉他,他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离开了阿美莉卡,然后不知所踪。
  他是在鬼影帮那些老人的帮助下,长大成人。
  去年联考失败后,也没有继续復读,而是加入了帮派,成为鬼影帮的一员。
  本来,一切顺利!
  在靠近小义大利的布鲁姆街堵住了『李瘸子』。
  这傢伙和btk勾结,黑了鬼影帮的一批货……至於是什么货?他也不清楚,反正鬼影帮现在的代理帮主肯尼·张下令除掉『李瘸子』,他不幸的成为了行刑手。
  如果不是那个女人突然出现……
  徐胜杰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个女人的面孔。
  咦?
  有点眼熟!
  但又想不起来是谁。
  他除掉了『李瘸子』之后,那女人发疯一样的逃跑,以至於连背包也丟在了小巷里。
  徐胜杰也醒悟过来,快步走出洗手间,来到桌前,就见旁边的椅子上,丟著一个红色的帆布背包。
  不过,上面都是血……
  布鲁姆街,在唐人街和小义大利之间。
  总体而言算是唐人街的地盘,但也是唐人街和小义大利的缓衝地带,距离这里並不算太远。
  否则,他还真不一定能跑回安全屋。
  嗯,这里是安全屋!
  徐胜杰环顾四周,逼仄的单间,墙皮剥落,贴著几张明星海报。
  其中一张,是黛米摩尔在《人鬼情未了》之中的剧照,旁边的一张海报……嗯,是安迪·麦克道尔!徐胜杰想起来了,那应该是《土拨鼠之日》的电影海报。
  嗯,安迪·麦克道尔,就是土拨鼠之日的女主角。
  屋子里摆放著一张木板床,毯子皱成一团。
  行动之前的三天时间里,他一直住在这里。
  角落堆著几个看不清內容的纸箱,房间唯一的窗户,对著防火梯,蒙著厚厚的灰尘。
  窗外,一片漆黑!
  “操!”
  徐胜杰突然骂出声来。
  怎么就成了杀人犯了?
  而且,还是一个混跡黑帮的杀人犯!
  穿越重生,固然可喜。
  但成为杀人犯,却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有目击者。
  一旦对方反应过来,肯定会去警局报警……才活过来,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又要失去自由?
  那我不是白穿了吗?
  心头,一下子格外烦躁,好像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
  他一把將黏在身上的血衣扯下来,露出健壮的身体。
  收起桌上的枪,又擦乾净桌上的血跡,清理掉残留在房间里的个人痕跡。
  徐胜杰没生病的时候,是个勤快人。
  后来在病床上躺了六年,如今重新活过来,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力气。
  把房间清理乾净,確认屋子里没有残留太多明显的证据,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顺手拿起了背包。
  腹部的伤口,已经癒合了。
  至少表面上,看不出任何枪伤的痕跡。
  徐胜杰这才鬆了口气,翻看背包里的物品。
  没有太多东西,有钱包,里面有四五张钞票,但都是小面值,加起来不超过三十美元。
  还有一些硬幣!
  他没有仔细看,继续在背包里翻找。
  化妆品,还有……一本护照和一张绿卡?
  徐胜杰把护照拿出来,把护照打开:周文琼,江苏苏州人,六五年出生,那今年二十九岁?
  好熟悉的名字啊!
  他的目光落在护照的照片上,总觉得这个女人眼熟。
  要不……
  他眼珠子滴溜溜转动,既然已经是杀人犯了,那乾脆一不做二不休……
  篤篤篤!
  房门突然被人敲响。
  徐胜杰连忙把血衣和护照塞进了背包,顺手从后腰拿出手枪。
  “谁?”
  他走到门口,低声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