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这第二刀追砍总该是超出限度了吧
  大屏幕上,可以清晰地看到砍刀从刘江蛟手中脱手后,由於惯性掉落在了马路上张江明的右手侧。
  短暂的愣神后,张江明俯身去捡砍刀。
  刘江蛟则是跨步俯身去捡,慢了半拍。
  张江明捡到砍刀还未起身时,刘江蛟正好扑上来抢夺。
  张江明下意识把砍刀刀尖朝外,刺向刘江蛟,后者明显浑身一颤,应该是已经被砍刀捅伤腹部。
  视频在于洋的要求下,在这里暂停了。
  于洋看向公诉人席:
  “请问公诉人,从该视频所展现的情况来看,双方是在爭夺砍刀。
  我的当事人张江明的反应,是否超过了一般人正常的反应?”
  还没等公诉人回答,于洋又补充道:
  “我相信公诉人不会说,现在砍刀已经脱离了行凶者之手,我的当事人张江明面临的危害危险性已经降低了吧?”
  还真被于洋说著了,其实公诉人確实想从这个角度来讲。
  当然,肯定不能向于洋说的这么直白。
  否则,这场全国公开直播的庭审,上百万双眼睛盯著的视频,自己如果硬要这么看似有些强词夺理的讲,会被人骂死。
  一个月五千块的工资,玩什么命啊。
  于洋的问题问出后足足有半分钟,公诉人牛孟甲律师才缓缓起身,似是在边说边打腹稿:
  “嗯,当时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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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能说被告人张江明的选择是绝对错误的,.......
  但是,绝对不是最优的选择。”
  于洋都气笑了,嘴角一勾、牙齿一齜:
  “那么,请问公诉人,此时有个歹徒持刀砍你,並且已经砍了你两刀,恰好歹徒的刀落在地上。
  你的最优解是什么。”
  包括审判长在內的法庭上全体人员的眼睛都齐刷刷看向牛孟甲检察官。
  牛孟甲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一方面这个事情和当前的庭审没有必然联繫,另一方面无论自己如何回答都有可能掉进逻辑陷阱。
  可是这个『最优的选择』假设,是自己刚才说出去的,如果自己不再『假设』一下的话,在当前这个判定点上显然就会输掉。
  想了想,公诉人牛孟甲还是说道:
  “如果是我,我也会捡起来砍刀,然后把砍刀扔的远远的。”
  此话一出,旁听席上一片譁然。
  合议庭三位法官也是皱了皱眉。
  眼见大家对自己的发言不买帐,牛孟甲接著解释道:
  “试想一下,我如果是张江明,我完全可以扔了刀之后,骑上我的电动车,快速远离事发现场。”
  “这样,即使后续刘江龙再去寻找刀具,也找不到我了。”
  “而我就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报警,保障自身安全。”
  于洋这次是真的被气笑了,不知道是因为对方不切实际单纯的想法,还是对方辩论到底的倔强劲。
  [今日给个说法]直播间里面,对牛孟甲法官的『理性』发言震惊了:
  {照他这个说法,要不是奥运会铁饼冠军,今天还非得死在这里了。}
  {不愧是学法律的,怪不得影视剧里面都是『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不会说一句话』,每一步都是算计!}
  {以后我时时刻刻揣著一本《刑法》,遇到事情先翻看一下。不对,翻看的话来不及,那就把《刑法》背下来。}
  ......
  好在,于洋发现即便是对方的『逆天发言』对法庭上人员影响,自己也可以从中获得情绪值。
  嗯,看来以后得多来一些卢菲菲、牛孟甲这样的对手。
  不过对方话糙理不糙,要是反驳对方这种话抓住法条不放、动不动最优解掛在嘴边的法律从业者,还是要从法律和证据角度驳斥。
  否则,就会陷入到空洞的法律理解辩论中去,而这一点正是对方所擅长的。
  於是,于洋向审判长申请道:
  “审判长,我方申请出事照片证据。”
  审判长仇行知点点头,书记员则从于洋手中拿走了一个优盘。
  很快,优盘点开之后,是一组被告人张江明身上伤痕照片和x光检查图像。
  照片上张江明脖子上触目惊心的一条血印,这组標註著日期的照片显示,直到30多天后才逐渐消融。
  被告人左臂上被刀背所砍伤的位置更是被缝了十几针,並且即便是不懂医的人看到x光也可以知道这里出现了骨裂。
  醉酒状態下刘江蛟的这两刀,力道著实不小,如果当时是同样力度但是刀刃砍在张江明身上,恐怕是第一次就会造成其重伤死亡。
  于洋指著照片上张江明的伤情,眼睛盯著公诉人问道:
  “感谢公诉人给出了一个最优的选项。”
  “但是,我觉得公诉人把自己带入成为我的当事人张江明先生的程度,还远远不够!”
  “如果非要带入当时情况的话,应该是自己已经被对面一个满嘴酒气、手持砍刀的人,狠狠砍了两刀。
  並且这两刀刀刀足以致命!”
  “我请问对方公诉人,你確定你面临过这样的情况吗?
  你確定在这种面临生死考验的关头,你能够冷静分析吗?
  你確定你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进行反击吗?”
  “请公诉人注意,我的当事人面对的是三个人,而不仅仅只有刚才持刀砍人的刘江蛟。”
  公诉人当然无言,讲法律,但是更要讲常识。
  只是这个判定点如果输了的话,很有可能会给张江明进行减刑,毕竟一审判决中认定张江明这捅刺刘江蛟的第一刀,就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
  当然,这里面有个隱含的理由,就是后续尸检结果显示,刘江蛟大概率是死於这一刀造成的內臟破裂外流和失血过多。
  想到这里,何青旋检察官举手起身:
  “也请被告人辩护律师注意,在被告人张江明拿到砍刀的瞬间,张江明的武力值就已经实质性对刘江蛟形成了压制,也就是张江明后续已经不属於受到违法侵害的状態。
  如果接下来,被告人张江明即便没有扔掉砍刀,仅仅使用刀威胁对方或者持刀自卫的话,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张江明选择了立即捅刺刘江蛟,力度之大,直接造成了后续刘江蛟的死亡,明显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何青旋的话说的好听,实际上就是把刚才于洋反讽说『张江明的武力值已经达到最高』话语换了个说法。
  于洋当然知道对方绕来绕去,还是会从机械性理解法律条文的角度来反驳,於是接著说道:
  “我和我的当事人不否认,正当防卫的定义中要求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那么,我想我方和公诉人一方的分歧就在於在张江明持刀那一刻是否处於侵害正在进行中,来进而判定我的当事人第一刀的捅刺是否处於正当防卫限度內?
  是不是?”
  面对于洋抽丝剥茧后的直白提问,牛、何两位检察官对视一眼,然后何青旋迴答道:
  “对,可以这么说。”
  于洋点点头:
  “很好,那我们就把这个问题简化了。”
  “审判长,我请求现在提问我的当事人。”
  审判长球星智能点点头,表示同意。
  于洋向张江明问道:
  “请问张先生,当时你抢砍刀时,你的脑子里在想什么?”
  这个问题于洋和林苏婉在看守所见张江明时,已经问过了,张江明当时如实做了回答,于洋也用【察言观色】进行了判定。
  並且,于洋还特意提醒过张江明不要过分脑补或者自作聪明编造。
  於是,不出意外,张江明的回答和那天在看守所里一致:
  “我当时哪能想那么多,我就是感觉我的脖子好疼,还有很多血,我觉得我要死了!
  我不想死,我就去抢刀,不能再让他砍我了。”
  张江明说这些话时,情绪稍微显得有些激动,好像是回忆起当时恐怖的感受。
  于洋对张江明的回答非常满意,转头对公诉人:
  “公诉人,我还可以告诉你们一个细节,就是从砍刀落地,到张江明捡起砍刀,捅伤刘江蛟,时间为1.2秒。”
  “从这一点来讲,我的当事人作为一个已经严重受伤,以为自己快要死掉的人来说,他確实也只能作出他所谓的应激反应。”
  “如果按照公诉人所给出的所谓最优解,我想未免也太难为我的当事人了。”
  “当然,公诉人还可以合理怀疑我的当事人当时的个人表现,有没有现在视频中所不能够表现出来的细节情况。”
  “如果有此疑问,我建议公诉人可以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牛孟甲和何青旋都皱皱眉,对方这个年轻律师怎么这么老道,不仅见招拆招,滴水不漏,而且每次都提前把公诉人想要纠缠的细节问题提前堵死!
  这真的是一个自称刚毕业的法学硕士所能达到的水平吗?
  该不会是有法圈大佬给他背后指点吧?
  至於请证人出庭,现在还为时尚早。
  毕竟虽然证人是刘江蛟所谓的朋友,但是证人也不会主动说自己的不是、不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所提供的情况不会超过眼前高清摄像头拍摄的情况。
  万一搞不好,证人说自己当时也被惊呆了,那就更坐实了张江明当时本人受到威胁脑袋空空的状態,反而不利於公诉人一方。
  想到这里,两位检察官决定放弃现在这个判定点,毕竟张江明可是后续又砍了刘江蛟的!
  放弃这第一刀的判定,,顶多给被告人减刑,因为毕竟这一刀直接关係到刘江蛟的死亡。
  但是你于洋再厉害,也不能把后续的第二刀说成是在正当防卫限度內的吧?
  两人耳语之后,牛孟甲检察官起身:
  “审判长,公诉人同意被告人辩护律师对於被告人当时情况的解释。”
  这句话一出口,意味著公诉人也认为张江明应激状態下抢到砍刀后捅刺刘江蛟的第一刀,属於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