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母猪的產后护理》你也签?
  嘶——!
  昂热校长年轻时候的故事?!
  白杨一听,就知道这又是一记重磅炸弹!
  《龙族》的粉丝,对那个昂热老头,可是那是相当的著迷!
  揭秘他的过去,绝对能引发新一轮的討论热潮!
  “好!太好了!”白杨激动得连连点头,“这个《哀悼之翼》,绝对能把读者的胃口吊到最高点!”
  但他隨即又有些担忧地看著陆行舟:
  “不过……陆神,您又要上学,又要创作,现在又要写前传……”
  “这……这身体吃得消吗?可千万別把自己给榨乾了啊!”
  他是真心在担心这棵摇钱树的身体健康。
  这要是累坏了,別说出版社了,那就是整个出版界的损失啊!
  “放心吧。”陆行舟摆了摆手,一脸的不以为意,“还行,这点强度,还累不到我。”
  开玩笑!
  有“记忆宫殿”这个能力在,他甚至连构思的时间都省了。
  唯一的限制,就是打字的手速而已。
  “不过……”陆行舟话锋一转,“这篇《哀悼之翼》,我確实需要一点时间。”
  “因为最近……我刚刚完成了一部新的短篇小说。”
  “?!”
  白杨正准备喝水,听到这话,手一抖,水差点洒出来。
  “新……新的短篇?”
  他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您……您又双叒叕写了一本?!”
  “嗯。”陆行舟点了点头,从书包里掏出一沓列印好的a4纸。
  “也是青春文学题材。”
  “不过……风格上,可能和《龙族》不太一样。”
  “书名叫做——《秒速五厘米》。”
  【一部……献给所有相信爱情,却又败给距离的少男少女的故事。】
  ……
  白杨看著桌上那沓厚厚的书稿,整个人都傻了。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才吗?
  普通作者写一本书,得憋个一年半载,还得天天喊著卡文。
  这位爷倒好。
  左手一个《龙族》大ip,右手一个古文科幻双料冠军。
  中间还能隨手甩出一个全新的短篇?
  生產队的驴都没这么能干啊!
  ……
  “那个……陆神,”白杨咽了口唾沫,试探性地问道,“这书……您打算怎么处理?”
  陆行舟看著他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笑了。
  “还能怎么处理?当然是……出版啊。”
  “我想做一本精致的、那种全彩绘本形式的单行本。”
  “你有没有兴趣?”
  “有!必须有!”
  白杨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內容,就斩钉截铁地喊道:
  “只要是您,也就是『南风』大神写的书!”
  “不管是啥题材!哪怕您写的是《母猪的產后护理》!我也一定要签下来!”
  “我相信您的號召力!这就好比苹果公司哪怕发布一块砖头,只要印著那个咬了一口的苹果logo,都会有人排队去买!”
  “这就是品牌效应!”
  在他眼里,现在的“陆行舟”这个人,本身就是最大的ip!
  只要那个封面印著【南风·著】这三个字。
  那就是销量的保证!就是畅销书的通行证!
  陆行舟被他的比喻给逗乐了。
  “《母猪的產后护理》就算了。”
  他把那沓书稿推到白杨面前,收敛了笑意,认真地说道:
  “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先看看货再说。”
  “这本书……和你想像中的青春文学,可能不太一样。”
  “它没有《龙族》那么波澜壮阔的幻想,也没有那么多打打杀杀。”
  “它很安静……”
  “安静得……就像一片缓缓落下的樱花。”
  白杨看著陆行舟认真的神情,也收起了玩笑的心思。
  他深吸一口气,拿起第一页书稿。
  【樱花下落的速度是每秒五厘米。】
  这句唯美的开篇,瞬间击中了他。
  整个包厢,安静了下来。
  只剩下白杨翻动书页的沙沙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鸟鸣……
  ……
  天香阁的包厢里,安静得只能听到纸张翻动的声音。
  白杨捧著那沓厚厚的a4纸复印稿,起初还是抱著一种“哪怕南风大大写的是一坨狗屎,我也要把它包装成黄金狗屎卖出去”的盲目商业心態。
  然而,隨著阅读的深入,他脸上的表情,开始慢慢变了。
  第一话《雪之信》。
  他看到了那个在90年代江城梧桐树下,两小无猜的童年时光。
  看到了那封封跨越了几千公里,写著“这边的雪好大”、“我想吃烤红薯”的稚嫩书信。
  作为一个已经在职场摸爬滚打多年、內心早已变得油腻圆滑的三十岁社畜,白杨以为自己早就对这种青涩的校园恋情免疫了。
  但当他读到大雪夜里,那个叫程树的少年,在晚点的绿皮火车上,看著窗外狂舞的风雪,绝望地甚至想要哭出来时。
  他的心,竟然也跟著狠狠地揪了一下。
  “这……这种感觉……”
  白杨喃喃自语,一种久违的、被尘封在记忆深处的酸涩感,突然涌上心头。
  这不就是当年那个还没发福、还没脱髮,会在女神宿舍楼下站一整晚,只为了看一眼那扇亮著灯的窗户的自己吗?
  那种为了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闯一闯的少年意气。
  早就被生活的重担和房贷车贷给磨平了。
  而现在,这部小说,却像一把温柔的手术刀,精准地切开了他內心最柔软的地方,把那个他以为早就死掉的少年,重新唤醒了。
  隨著阅读的继续,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第二话《被风吹过的夏天》。
  那个总是骑著红色小绵羊摩托车、想尽办法製造偶遇的田小苗。
  那个在机场送別时,忍著眼泪笑著说“一定要幸福啊”的背影。
  这不就是每个人青春里,那个爱而不得、默默付出,却最终只能成为过客的“意难平”吗?
  还有最后一话《秒速五厘米》。
  当读到那句【我们发过了一千条简讯,心与心的距离,却连一厘米都没有拉近】时。
  白杨这个一米八的大老爷们,眼眶竟然湿润了。
  他想起了自己的初恋。
  那个扎著马尾辫、笑起来有两颗小虎牙的女孩。
  他们也曾以为毕业就能结婚,也曾以为距离不是问题。
  可最后,也没能抵挡住时间这把无情的杀猪刀。
  原来,所有的错过,都是蓄谋已久。
  时间,是世界上最大的盗贼。
  它不仅偷走了我们的青春,也偷走了那个曾经以为会永远在一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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