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马文的冒险者生涯
第166章 马文的冒险者生涯
在费伦,最多的群体叫平民,而最高贵的群体却不是那群城市贵族。
相反,他们只是一群中层。
那么,最高贵的群体是谁呢?
对了,就是现在的马文这种群体。
冒险者,一群无名的冒险者总能在各地解决任何麻烦。
马文现在的位置正处於上次的死亡之地——博德之门。
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这地方属於费伦比较有名的城市之一,还是港口城市o
最重要的是,没人会想到他会跑这里来。
马文可是花钱找了支商队,以护卫的名义混过来的,那个死抠门商人,最后以他根本没干什么事,只给了他一顿饭钱2个银幣给他打发。
当然了,他也不吃亏就是。
马师傅的手长著呢。
不过在开始冒险旅途之前,他得填饱自己的肚子,再去买些冒险需要的装备o
点上一份剑湾海鲜汤,在中世纪他从来没吃过海鲜,这玩意就是tmd奢侈品,有钱都不一定吃得到。
而在费伦,路边的酒馆—一当然是指剑湾附近的港口城市,就能点到一份新鲜的,早上刚从海里捞出来的海鲜。
“好吃!”
马文眼前一亮,这道菜完全赶得上上一世他在大排档吃上的海鲜了。
洋葱、香叶、和盐作为底子小火炒到出味,再將辣椒,蒜泥,小茴香和藏红花加入其中爆炒把香味完全逼出,现在他嘴里全是香料的味道。
而且还加了点酒,不过马文吃不出来。
最关键的是,加了这么多香料之后,他竟然还能从其中品出属於龙虾的那份清甜,这根本就是不科学。
“好吃吗?好吃客人就多吃些。”
酒馆的老板是一位半身人,他头顶餐盘从马文身旁走过,听到他的讚嘆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对於半身人而言,没什么是比客人吃饱吃好后,留下对食物的夸讚是更好的礼物了。
马文以风捲残云的姿態,將海鲜汤统统填入自己的胃,又品尝了一份牛排。
奶油酸奶,切碎的番茄和无花果,再搭配今天早上宰杀的鲜牛肉,让马文不禁感慨,自己之前过的什么狗屁日子。
在中世纪他想品尝这种食物,只能通过自己的魔法伎俩来改变食物的味道,让它起到欺骗感官,而不是真的创造出一份。
但在费伦,过著比乞丐好一点的流浪日常生活,只需要1银幣,穷困的2银幣。
而所谓的穷困是什么概念呢?住在与他那个中世纪相似的贫民窟,就是穷困。
而所谓的简朴生活,是tm指不愁吃不愁穿,居住环境乾净整齐,除了没什么太好的娱乐方式外,没有任何缺陷,而这一天的正常支出是一金幣。
这还是因为居住在博德之门,深水城这些大城市,如果是小城市甚至都不用。
马文看了下自己的次元袋,他9岁攒下来的身家是3500枚金幣。
足够他现在去找个可以施放1—2环法术的法师,让对方给自己打工1—2年,是一些冒险者一辈子的收入。
干平台还是赚钱啊————
他的兄弟会,更像是某种客,发出委託,能接的自己接,接不了的外包给其他佣兵,这也是为什么ls兰塔村可以那么快变成小镇,因为马文几乎在那里成立了一座佣兵工会。
而那座工会的投资者之一,是深水城的公开领主,莱拉·银手。
也就是马文上次拿到的那本《隨记手札》,里面记录了关於魔法伤害类型的注释。
他也是后来才明白,原来竟然是深水城的明面统治者亲手撰写。
所以马文的兄弟会从来没被人找过麻烦,而且他最近几年一直在思考怎么给自己洗白。
“嗝””
他满足地打了个饱嗝,丟下了5枚银幣就准备离开。
是时候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成为一名冒险者。
刚走出门就看见有人在吵架,看著是一位人类,另一位好像是人类,不过马文总感觉他的耳朵有些长。
半精灵?”
他想起来这个种族了,精灵和人类的爱情结晶,不过却是爹不疼娘不爱,人类觉得他们是精灵,精灵觉得他们是人类。
除了生养他们的父母,大概率不会有人特別爱他们一毕竟都觉得不是自家人。
人类和精灵的寿命差距太大,半精灵还没成长起来以前可能他们的人类父/母那方就掛了,不少半精灵都是单亲家庭。
“该死的傢伙,你竟然敢偷我的东西!”
马文原本不想凑热闹,想从旁边过去,可下一刻他却发现那名半精灵的腰间別著一根白色羽毛。
“嘖————”
这下还不能看戏了。
他打量了一下,矮人满脸横肉,身上有明显的纹身,大概率是某个帮派的。
反观半精灵唯唯诺诺,被人口水吐到脸上都不敢回答,全程低著头。
“他偷了你什么东西?”
马文的话让矮人转过头来。
他上下打量著马文,一件白色的宽鬆上衣,一条皮质长裤还有双结实的靴子。
看著就很普通的旅者装束,一眼就不是什么有钱人。
“你是谁?关你什么事?”
马文气笑了,对方把自己当成什么垃圾了。
不过这也是好事,作为冒险者,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打响自己的名声,那样才能组起一支队伍。
之前酒馆就没什么人来和他聊天,毕竟马文看起来就很普通,各种普通。
一对护臂,一把短弓,身上连件盔甲都没,次元袋也没看见,看著就像某种菜鸟刚出门一样,真的就很普通。
马文想了想,和他吵架好像没什么意义,而且博德之门是禁止爭斗的,旁边的卫兵就在那看著呢。
刚才要不是他开口,那群卫兵就要围过来询问发生什么事了。
这地方可不是他那落后的中世纪,根本不存在隨便打起来还没人管。
於是马文从腰带中一翻,丟给他一枚金幣,然后拦著半精灵就准备离开。
然而他刚转身就被人喝住了。
“我允许你走了吗?”
矮人活动了下颈部,摩拳擦掌看起来就像是要动手一样。
马文面无表情指著旁边的守卫,朝著他努努嘴。
“我不想惹麻烦,我的建议是你带著那枚金幣,让这件事算了吧。
噼啪矮人拧了一下脖子,发出清脆的声响。
“如果我说不呢?”
在费伦,最多的群体叫平民,而最高贵的群体却不是那群城市贵族。
相反,他们只是一群中层。
那么,最高贵的群体是谁呢?
对了,就是现在的马文这种群体。
冒险者,一群无名的冒险者总能在各地解决任何麻烦。
马文现在的位置正处於上次的死亡之地——博德之门。
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这地方属於费伦比较有名的城市之一,还是港口城市o
最重要的是,没人会想到他会跑这里来。
马文可是花钱找了支商队,以护卫的名义混过来的,那个死抠门商人,最后以他根本没干什么事,只给了他一顿饭钱2个银幣给他打发。
当然了,他也不吃亏就是。
马师傅的手长著呢。
不过在开始冒险旅途之前,他得填饱自己的肚子,再去买些冒险需要的装备o
点上一份剑湾海鲜汤,在中世纪他从来没吃过海鲜,这玩意就是tmd奢侈品,有钱都不一定吃得到。
而在费伦,路边的酒馆—一当然是指剑湾附近的港口城市,就能点到一份新鲜的,早上刚从海里捞出来的海鲜。
“好吃!”
马文眼前一亮,这道菜完全赶得上上一世他在大排档吃上的海鲜了。
洋葱、香叶、和盐作为底子小火炒到出味,再將辣椒,蒜泥,小茴香和藏红花加入其中爆炒把香味完全逼出,现在他嘴里全是香料的味道。
而且还加了点酒,不过马文吃不出来。
最关键的是,加了这么多香料之后,他竟然还能从其中品出属於龙虾的那份清甜,这根本就是不科学。
“好吃吗?好吃客人就多吃些。”
酒馆的老板是一位半身人,他头顶餐盘从马文身旁走过,听到他的讚嘆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对於半身人而言,没什么是比客人吃饱吃好后,留下对食物的夸讚是更好的礼物了。
马文以风捲残云的姿態,將海鲜汤统统填入自己的胃,又品尝了一份牛排。
奶油酸奶,切碎的番茄和无花果,再搭配今天早上宰杀的鲜牛肉,让马文不禁感慨,自己之前过的什么狗屁日子。
在中世纪他想品尝这种食物,只能通过自己的魔法伎俩来改变食物的味道,让它起到欺骗感官,而不是真的创造出一份。
但在费伦,过著比乞丐好一点的流浪日常生活,只需要1银幣,穷困的2银幣。
而所谓的穷困是什么概念呢?住在与他那个中世纪相似的贫民窟,就是穷困。
而所谓的简朴生活,是tm指不愁吃不愁穿,居住环境乾净整齐,除了没什么太好的娱乐方式外,没有任何缺陷,而这一天的正常支出是一金幣。
这还是因为居住在博德之门,深水城这些大城市,如果是小城市甚至都不用。
马文看了下自己的次元袋,他9岁攒下来的身家是3500枚金幣。
足够他现在去找个可以施放1—2环法术的法师,让对方给自己打工1—2年,是一些冒险者一辈子的收入。
干平台还是赚钱啊————
他的兄弟会,更像是某种客,发出委託,能接的自己接,接不了的外包给其他佣兵,这也是为什么ls兰塔村可以那么快变成小镇,因为马文几乎在那里成立了一座佣兵工会。
而那座工会的投资者之一,是深水城的公开领主,莱拉·银手。
也就是马文上次拿到的那本《隨记手札》,里面记录了关於魔法伤害类型的注释。
他也是后来才明白,原来竟然是深水城的明面统治者亲手撰写。
所以马文的兄弟会从来没被人找过麻烦,而且他最近几年一直在思考怎么给自己洗白。
“嗝””
他满足地打了个饱嗝,丟下了5枚银幣就准备离开。
是时候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成为一名冒险者。
刚走出门就看见有人在吵架,看著是一位人类,另一位好像是人类,不过马文总感觉他的耳朵有些长。
半精灵?”
他想起来这个种族了,精灵和人类的爱情结晶,不过却是爹不疼娘不爱,人类觉得他们是精灵,精灵觉得他们是人类。
除了生养他们的父母,大概率不会有人特別爱他们一毕竟都觉得不是自家人。
人类和精灵的寿命差距太大,半精灵还没成长起来以前可能他们的人类父/母那方就掛了,不少半精灵都是单亲家庭。
“该死的傢伙,你竟然敢偷我的东西!”
马文原本不想凑热闹,想从旁边过去,可下一刻他却发现那名半精灵的腰间別著一根白色羽毛。
“嘖————”
这下还不能看戏了。
他打量了一下,矮人满脸横肉,身上有明显的纹身,大概率是某个帮派的。
反观半精灵唯唯诺诺,被人口水吐到脸上都不敢回答,全程低著头。
“他偷了你什么东西?”
马文的话让矮人转过头来。
他上下打量著马文,一件白色的宽鬆上衣,一条皮质长裤还有双结实的靴子。
看著就很普通的旅者装束,一眼就不是什么有钱人。
“你是谁?关你什么事?”
马文气笑了,对方把自己当成什么垃圾了。
不过这也是好事,作为冒险者,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打响自己的名声,那样才能组起一支队伍。
之前酒馆就没什么人来和他聊天,毕竟马文看起来就很普通,各种普通。
一对护臂,一把短弓,身上连件盔甲都没,次元袋也没看见,看著就像某种菜鸟刚出门一样,真的就很普通。
马文想了想,和他吵架好像没什么意义,而且博德之门是禁止爭斗的,旁边的卫兵就在那看著呢。
刚才要不是他开口,那群卫兵就要围过来询问发生什么事了。
这地方可不是他那落后的中世纪,根本不存在隨便打起来还没人管。
於是马文从腰带中一翻,丟给他一枚金幣,然后拦著半精灵就准备离开。
然而他刚转身就被人喝住了。
“我允许你走了吗?”
矮人活动了下颈部,摩拳擦掌看起来就像是要动手一样。
马文面无表情指著旁边的守卫,朝著他努努嘴。
“我不想惹麻烦,我的建议是你带著那枚金幣,让这件事算了吧。
噼啪矮人拧了一下脖子,发出清脆的声响。
“如果我说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