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去父留子,有孩子也行
  李明光將车上的东西全都搬进屋后,又去厨房找王姐在仓库里翻找了半天,找出一个可以酿酒的罈子。
  葡萄酒会酿的人觉得简单,不会这门手艺的人觉得很难。
  对於沈嫚来说,却是简单的。
  洗乾净的酒罈晾晒乾,內壁不能留生水......
  总之,她回房间捣鼓了。
  陆老爷子的客人踩著点送过来车票,两人简单交谈了片刻,很快沈嫚离开的日子定好了,就在后日上午十点钟。
  听到这,张雪梅难受的心情这才好转。
  再忍一日,等沈嫚走了,她的女儿就高枕无忧了!
  二楼臥室里,沈嫚慢吞吞地清洗新鲜葡萄,挑拣完整的,品相差的,破皮的,剔出。
  “主人,那个叫做李明光的人,胸口的气是绿色的,这个人生机勃勃,积极向上。
  那个张雪梅,胸口的气是青黑色的,这个人心眼子坏,身上器官有病变的跡象。”
  “那我爷爷呢?”
  “主人的爷爷胸口的气带著淡淡的金色,白色为主,会长命百岁。”
  “金色的气是?”
  “金色的气是功德,是气运的具象化。”
  “功德?”
  沈嫚看不见气,但根据汤圆解释的意思,她猜测爷爷身上金色的气,应该是杀小鬼子的那段岁月积攒下来的。
  要不然怎么说杀小鬼子可以增长寿元?
  “是的,老祖说了,这方天地灵气会越来越稀薄,气运之人也会被削弱气运,气运不是固定在一个人身上,它可以是在多个人身上......”
  汤圆一边接住主人丟来的葡萄,一边用自己理解的意思解释给主人听。
  “怪不得一开始你说陆老祖留下的空间法器,除了陆家血脉,就是大气运之人也能开启。”
  沈嫚听懂了,原书里,路满满,自然是当之无愧的女主角,除了男主,就属她的气运值最强。
  只不过对方不是陆家血脉,所以在原书里,女主得到空间法器后,只能开启一部分权限,器灵都没有出现......
  “主人,空间一旦认主,除非主人有生命危险,否则没有人可以剥离主人与空间。
  主人可以放心,汤圆会保护主人,陪伴主人到生命的尽头。”
  汤圆乖巧地露出肚皮,全身心信任主人。
  主人心口的那团气是淡紫色,边缘围绕著淡淡的金色,它活了上千年,只有陆老祖是这样情况。
  所以它有过怀疑,主人就是陆老祖的转世!
  只是涉及到了老祖的信息,它被设了禁錮,不能说,不可说。
  “谢谢~”
  沈嫚確切感受到了汤圆的忠诚与信赖,没再就这个话题揪著不放。
  拆了一包鸡蛋糕在桌上,將汤圆抱上桌,“吃吧,我先酿酒。”
  “嗷嗷嗷,主人你真好,我愿意一辈子给你当宠物!”
  汤圆本体是一只威风凛凛的白虎,现在,巴掌大的猫咪幼崽,只剩下了卖萌可爱。
  偏偏沈嫚吃这套,她对毛茸茸没什么抵抗力,自然是宠啊。
  其实她刚穿书的时候,內心是非常惶恐的。
  人生地不熟,扮演好刚丧母的小孤女,要守孝三年。
  左邻右舍的邻居们都以为她是骤然丧母,无依无靠,所以沉默寡言了下来。
  事实上,她没原主的记忆!
  怕多说多错,被人拆穿!
  原身发育期后,相貌越来越招人惹眼,她再怎么低调,都会有男同学红著脸告白,还有不怀好意的人跟踪她回家,想占她便宜。
  邻居们可以帮她一时,帮不了一世。
  所以孝期一满,她就收拾家当,提了简单的行李来首都投奔生父。
  父爱她不在乎,她只想找个好归宿,免被恶人覬覦,被当成货物,任人挑剔。
  前世,她早受够了被人挑剔,被人当成货物安排相亲的物化人生!
  从她初高中的开始,就有男同学表白,父母教育她女孩子要自尊自爱,不能早恋。
  大学的时候,有人追求她,父母要求她毕业了必须回老家,不能远嫁,男方家庭条件,个人条件不能差!
  毕业归国后,父母又要求她回老家考公,或者回老家医院工作,必须回老家相亲。
  不愿意?拒绝?
  父母不是道德绑架,是以命相胁!
  七大姑八大姨轮番上阵,pua她,说父母养她不容易,亲戚家哪个女孩读大学了?
  而她父母不仅供她上大学,还供她出国留学!
  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她麻木了。
  如父母的愿,回老家考公,回老家工作,在父母身边孝顺,听从他们的安排相亲,成为他们眼里的乖乖女......
  就像是砧板上的肉,任由相亲对象挑选,任由父母亲戚討价还价。
  现在想想,她那时候就抑鬱、躯体化了。
  一直到那天,她在相亲过程中,瞧见正宫撕小三的戏码,看入迷了。
  要是她能像楼下那位姐姐那么勇敢就好了,抱著这样的心理,她忽然神念通达,她不想相亲了!
  她不要做乖乖女了,她不要做父母的傀儡!
  谁再pua她,她要么发疯,要么发癲,主打谁也別好过!
  可惜,她还没觉醒几秒,还没雄起翻身奴隶把歌唱,从六楼跌落一命呜呼......
  重生好啊,重活一世,她摆脱从前,以一个新身份重新开始多好啊。
  虽然穿成了恶毒女配,但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离婚,母亲已故,生父那边没人知道原身的脾性啊。
  三年时间,足以改变邻居们对原身的固有印象,也足够让她將自己重新养一遍,不再抑鬱。
  她没有金手指的那三年,靠著外公与母亲留下的家底,小心地活著。
  可惜这个时代还不能考大学,念完高中她就没得读书了,想了想就投奔生父这边,要是娃娃亲对象人品可以,相貌不差,她就从了。
  先婚后爱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好多人都是如此,她也可以。
  如果实在培养不出来爱,那也没事,反正爱到最后,都那样。
  去父留子,有孩子也行。
  得到金手指后,她其实害怕是系统,看过系统文的人都知道,系统是有条件,有目的地让宿主干活。
  她到现在还记得,她读初高中的时候,同桌看的小说是那种挖心挖肺挖祖坟的虐文,从此留下了心理阴影。
  还好还好,她的器灵可可爱爱,空间比女主曾经得到的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