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丹恆也是赤上《未竟之书》了
  平静,是丹恆这段时间生活的主旋律。
  没有突如其来的追杀,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甚至连码头仓库里偶尔发生的口角都与他无关。
  这种安稳,像一层薄冰,覆盖在他早已习惯漂泊的心上,让他既觉得陌生,又忍不住贪恋。
  星际和平公司的用人准则向来简单——只要不是公司通缉的要犯,哪怕隱姓埋名,也能找到一份餬口的工作。
  丹恆便是如此,以一个普通搬运工的身份,在这座陌生的太空港码头扎下了根。
  他的日子枯燥得像码头仓库里堆放的货柜,方方正正,毫无波澜。
  每天清晨在廉价公寓的铁架床上醒来,啃一口冷硬的营养麵包当早餐,然后去码头打卡上班;中午在食堂扒拉几口寡淡的盒饭,短暂休憩后继续搬运货物;傍晚下班后,买点速食晚餐带回公寓,在睡前读几页书,算是一天里仅有的喘息。
  临睡前,他总会紧紧抱著那柄缠著厚厚布条的长枪“击云”,保持著八分警惕,直到倦意彻底淹没意识。
  即便那个身影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丹恆也不敢有丝毫鬆懈——他太清楚对方的执著了。
  以前也有过大半年风平浪静的日子,可只要他稍一放鬆,那道裹挟著凛冽杀意的身影便会如期而至。
  “我不是他……”他常常在半梦半醒间默念这句话
  丹恆没有朋友,並非天性孤僻,而是过往的经歷让他不敢与人深交。
  最初漂泊时,他也曾试著结交过几个朋友,直到有一次,一场突如其来的战斗將无辜的友人捲入,对方为了掩护他身受重伤,从此落下病根。
  自那以后,丹恆便给自己套上了一层无形的壳,拒绝一切可能產生羈绊的机会。
  下班后同事们约著去酒馆喝酒,他总是以“累了”为由推脱;节假日大家凑钱聚餐,他也从不参与。
  久而久之,暗地里便有人说他是“沉默寡言的怪人”,走路都绕著他走。
  丹恆对此毫不在意,孤独对他而言,总比连累他人要好。
  今天是星期日,公司按例放假。丹恆站在公寓窗前,看著窗外穿梭的飞行器,心里盘算著:或许可以去街角的书店看看,有没有新到的书。
  出门前,他瞥了一眼靠在墙角的击云。枪身被布条缠得严严实实,像个沉默的守卫。
  犹豫了片刻,丹恆还是没有带上——总不至於连休息日都要追来吧?
  说是“图书馆”,其实只是一家规模稍大的私营书店。
  星际和平公司向来注重利益,自然不会斥资建造公益性的图书馆。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愿意静下心来看纸质书的人早已成了小眾,书店能维持下去,全靠一些像丹恆这样的“老顽固”。
  一踏入书店,丹恆的目光下意识扫过最显眼的展台——那里通常摆放著最新上架的畅销书。
  比起晦涩的传统文学,通俗小说显然更受市场青睞,丹恆也並非只看“阳春白雪”,偶尔也会被通俗文学里光怪陆离的世界吸引。
  “不知道遐蝶老师有没有新作……”他轻声呢喃,脚步不由自主地走向小说区。
  他对这位声名鹊起的小说家印象极深。
  最初是在一个同事的极力推荐下,买了遐蝶的出道作《哀丽柲榭村花的我被悬锋城公主缠住了》。
  单看书名,丹恆本以为是毫无营养的水文,可翻开后却被深深吸引。
  在那些看似荒诞无厘头的剧情下,隱藏著一个真实而宏大的世界“翁法罗斯”。
  他忍不住对那个世界產生了好奇。之后遐蝶的每部作品,他都会买来细读。
  这些书依旧延续著怪异的风格,剧情拖沓,从不完结,可字里行间勾勒出的翁法罗斯却愈发鲜活。
  十二泰坦的威严,黄金世的繁荣,黄金裔的骄傲,半神的挣扎,火种的秘密,城邦的兴衰,黑潮的恐怖……种种设定严谨得惊人,足以支撑起一部长篇奇幻史诗。
  可遐蝶偏不。她似乎执意要在通俗文学的道路上狂奔,书中塞满了网络烂梗,剧情扭曲得让人哭笑不得。
  即便如此,销量依旧火爆。
  丹恆加入的一个星际论坛里,有一群和他一样的“考据党”,每天在那些“毫无意义的屎剧情”里扒拉线索,拼凑翁法罗斯的完整世界观。
  “分明有写出史诗的才华,为什么非要写这些……”
  论坛里的同好们常常扼腕嘆息,猜测遐蝶或许是在传统文学领域屡屡碰壁,才赌气写起了这种屎。
  甚至有技术大佬试图“开盒”,想找出遐蝶的真实身份,劝她回归正途。
  可无论大家用什么方法,都查不到半点关於这位作者的真实信息,仿佛她是凭空出现的幽灵。
  丹恆虽不赞同这种过激的做法,却也难免生出几分期待——如果遐蝶真的愿意沉下心来,写一部正经的翁法罗斯史诗,该多好。
  思绪从回忆中抽离,丹恆的目光落在书架上方的横幅上,瞳孔微微一缩。
  “遐蝶老师参与创作的新作《未竟之书》震撼发售!”
  “《未竟之书》?”这个书名简洁而庄重,与遐蝶以往那些冗长浮夸的標题截然不同。
  丹恆心里一动,难不成……遐蝶真的“良心发现”,打算写一部宏伟巨作了?
  出於对遐蝶的信任,他立刻从展台上拿起一本《未竟之书》,快步走到收银台结帐。
  指尖触碰到书籍封面时,他甚至能感觉到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封面是低调的暗金色,没有花哨的图案,只有烫金的书名和作者名,透著传统文学特有的厚重感,完全不像之前那些轻小说风格的插画封面。
  “只是『参与创作』吗?”丹恆注意到副標题,心里掠过一丝疑惑,但很快被期待压了下去。或许是遐蝶与人合作,尝试新风格呢?
  这个时候,他注意到了这本书的第一作者的名字。
  “飞蓬……”不知道怎么回事,丹恆感觉听过这个名字,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回到公寓,丹恆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翻开扉页。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未竟之书》为正剧向、原作向、无盈利的同人作品,旨在补全原有设定,重写剧情,为xx呈现一个合理且令人满意的结局。”
  “同人作品?”丹恆皱了皱眉,心里突然升起一股莫名的不安,像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他强压下疑虑,继续往下翻。
  然而,越往后看,丹恆的眉头皱得越紧,脸色也渐渐变得古怪。
  不知道怎么回事,出於第六感,丹恆做出了以下的判断。
  事实证明,丹恆的感觉並没有错……
  什么叫黑漆七对你说哈基迷的一切幕后黑手……哈基迷不是厄罗丝娜娜的姐姐所化的妖精吗?
  她怎么可能是坏人?
  什么叫凯撒原来是有双胞胎的……
  为什么这本书插画里的角色都是一张奶龙脸啊……
  遐蝶老师的作品里的黄金裔不长这样吧?
  什么叫做不是毁灭选择了我,而是我选择了毁灭……
  这些都是啥啊!
  当丹恆翻完这本《未竟之书上》的时候,感觉自己都要燃尽了。
  明明持明族的寿命是不足以得魔阴身的,但是丹恆此刻却有种记忆在慢慢放空,情绪充斥在心里,感觉身上长出了美丽的银杏叶的感觉……
  这东西……真的是人类能创作出来的吗?
  丹恆將《未竟之书》重重拍在桌上,封面朝上。
  他死死盯著第一作者的名字,眼神复杂得像是在看某种不可理喻的怪物。
  “飞蓬……”
  这个名字,他总觉得有些耳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但此刻,他有十分甚至九分的把握——这东西绝对和遐蝶老师没关係!
  那位能勾勒出翁法罗斯细节的作者,绝不可能写出如此离谱的內容。
  “飞蓬……这傢伙,真的是人类吗?”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落在书页上,却驱不散丹恆心头的阴霾。
  他看著那本《未竟之书》,突然觉得,今天还不如待在公寓里睡觉——至少不会被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