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回锅肉
  “辛苦你了。”
  陈向东看著满头汗的沈知瑜,一阵心疼。
  沈知瑜本该娇生惯养的城里姑娘,前世却在这山沟里挑水劈柴,洗衣做饭,一双本该握笔写字的手,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后面更是落下一身毛病,甚至患上胃癌……
  重活一世,陈向东不愿她再受这些苦。
  “两桶水而已,又不重。”
  沈知瑜被他这副心疼的模样逗笑了:
  “咋个,你看不起你婆娘啊?”
  陈向东忍俊不禁:“哪里会,我婆娘最能干了!”
  他说著,接过扁担,將那两桶沉甸甸的水挑了起来。
  回到院里,陈向东把水倒进水缸。
  这水缸是將一块巨石掏空製成,容量不小。
  两桶水倒下去,才堪堪装了一半。
  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听到十一的叫声,他走到灶房门口,就见沈知瑜正在逗十一。
  “走开!莫挨老子!”
  十一对沈知瑜保持著高度警惕。
  不过沈知瑜还挺喜欢它,拿著根树枝对著它啜啜啜。
  “你买的撵山狗哇?它叫啥子名字?”
  沈知瑜听到声音,回头问道。
  “十一。”
  陈向东笑著解释了名字的由来。
  而十一叫得更大声了。
  回陈家湾的路上,他让十一知道了它的名字。
  对此,十一强烈反对。
  因为十一的原主人给它取了名字。
  不是作为撵山犬的话,陈向东可能就继续用它原来的名字了。
  但撵山犬必须对主人绝对忠诚,名字就是驯服的第一步。
  所以他必须让它接受这个新名字。
  不过得慢慢来,不能急。
  “知瑜,你过来,我有东西给你。”
  陈向东走进堂屋,从背篼里拿出给她买的礼物。
  “啥子东西,还搞得神神秘秘的?”
  沈知瑜丟掉树枝,笑著来到堂屋。
  下一瞬,她看到了陈向东手里那支英雄牌钢笔。
  黑色的笔身闪烁著金属光泽,银色的笔帽上刻著简约却好看的纹路。
  正是她那天在县城供销社看上的那支钢笔!
  沈知瑜愣住了。
  那天她看到钢笔后,虽然很喜欢,但捨不得花钱,便快速移开了目光。
  她还以为隱藏得很好,没让陈向东发现。
  没想到……
  陈向东这么细心。
  不仅发现了她的心思,还悄悄把钢笔买了回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向东,谢谢你!”
  沈知瑜那叫一个感动,眼眶都微微泛红了,整个人更是飞身扑进了陈向东的怀里。
  感受著怀里的暖软,陈向东也觉著幸福。
  不过没几秒钟,沈知瑜就问道:
  “对了,买成好多钱喃?”
  “没得好多。”
  “没得好多是好多嘛?快说!”
  “五块六。”
  “五块六!?”
  沈知瑜知道这钢笔很贵,但没想到会这么贵。
  她原本爱不释手地摩挲著钢笔,此刻却皱著眉头,拉起陈向东就往外走:
  “走!去退了!我不要!”
  “退不掉的!”
  陈向东反手握住她的手腕,將她一把拉入怀里:
  “你喜欢就行了唄,而且又不贵。”
  “这还不贵?”
  沈知瑜眉头都拧成了一团。
  陈向东没说话,只嘿嘿一笑,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来。
  “这……”
  沈知瑜顿时瞪大了眼。
  她接过钱一张张地数著。
  “十块,二十,三十……”
  “七十二块二?”
  沈知瑜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么多钱?你哪来的?”
  陈向东搂著她坐下:
  “卖冬笋和冬麻的钱啊。”
  沈知瑜拧著眉头不相信:
  “怎么可能?冬麻和冬笋能卖那么多钱?”
  “怎么不可能?”
  陈向东將在赵大爷家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一共卖了一百一十块零三毛,还有曹医生的冬笋钱,和之前卖棋盘蛇剩下的,总共一百四十一块零九毛。”
  “还了五爷的四十,给你买了钢笔和卫生巾,还买了点瓜子花生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买十一花了十五块钱,来回船票……”
  “对了,还买了两斤猪肉,中午吃回锅肉哇?”
  听著陈向东的讲述,沈知瑜整个人都是懵的。
  那一背篼冬麻和冬笋,居然能卖那么多钱?
  她的男人,居然能一次性赚这么多钱?
  “向东,你也太厉害了嘛!”
  好几秒后,她才看著陈向东,眼睛里闪烁著星星般的光。
  对男人来说,得到自家媳妇的崇拜,是一件相当有成就感的事。
  “你才晓得我厉害啊?”
  陈向东搂著她坏笑。
  “你少耍嘴!”
  沈知瑜翻了个白眼,走进里屋取出一个铁皮盒子,將钱一张张装进去。
  “叠在一起一下就放进去了,还要一张张地放?”陈向东笑问。
  “你管我?”沈知瑜哼了一声,继续將一张钱舒展开,小心地放进铁盒,再不断重复动作。
  陈向东知道,她数的不是钱,而是新房、新井的一砖一瓦。
  他没有打断她,默默起身走进灶房,开始弄饭。
  买的是五花三线的好肉,切了四分之一,用水煮熟之后,再切成片。
  下锅將肥肉煸出油,再用锅铲將部分油剷出来装进一个搪瓷罐里,接著放自家做的豆瓣酱,翻炒几下,炒出红油,再把莲花白倒进锅里。
  莲花白,也就是包菜,现在正是这玩意成熟的时候。
  一个莲花白能有人头那么大,哪怕是清炒,都甜滋滋的很好吃,混著肉炒就更別提了。
  听说正宗的五花肉不是用莲花白炒,但乡里没那么多讲究,有什么就用什么,能吃就行了。
  “你个败家子!你囊子用了这么多肉?”
  沈知瑜走进来,往锅里一看,顿时就急了。
  虽然陈向东其实只用了半斤肉,但对这年头的乡里人来说却是极其奢侈的。
  现在又不是正过年,啥家庭能一顿吃这么多肉啊?
  “多吗?我觉得不多啊。”
  陈向东嘿嘿笑著:
  “知瑜,给我几个月时间,我不仅给你把新房建起来,把新井挖起来,我还让你顿顿都有肉吃,光吃肉都吃饱!”
  沈知瑜笑著翻了个白眼,明显不怎么相信。
  这倒不能怪她,一来陈向东以前都没进过山,二来五爷作为公社有名的撵山人,都做不到顿顿有肉吃、吃肉吃到饱,更何况陈向东呢?
  並且,陈向东能不能拜师学艺,都八字没一撇呢!
  想到这,沈知瑜不禁担心起陈向东的考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