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奇怪的东西
  见李何用不说话,季常乐拿起了地上的砖头。
  “一句话,你知不知道怎么看见时间缝隙。”
  李何用笑了笑:“这样吧……兄弟,我说了这事,你就放我一命怎么样?”
  “放不放你得另论,你先说说到底知不知道。”
  “不知道啊,我成了少侠整整六年了,我要有本事看见缝隙我早成大侠了。”
  “砰——!”
  季常乐想也不想,一板砖就打在李何用头上,幸亏他收著点力,否则这一板砖就给李何用开瓢了。
  “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话这么多干嘛。”
  季常乐再次问道:“说,我和周倩萍在蓝汐港的事,周王爷那边知道了么?”
  这次李何用又问道:“咳……说了这个能换一条命吗?”
  李何用是真不想死,他先前能想著出卖陈见山,这时候就能出卖余千秋。
  “你先说。”
  “不成,你先告诉我到底能不能活命。”
  季常乐拿起剑,一下就扎进李何用肚子里。
  “停停停停!你先等等,我说我说——!”李何用遭不住了,他疼得脸开始泛白,“三天前余头儿就给周王爷写过信了,他有个宝贝机关鸟,只用两个时辰便能飞到周王府上,
  我估计啊,周王爷已经开始派人往蓝汐港这边来了,兄弟我实话跟你说,我和陈见山这次来,主要是负责先一步弄死你的,至於抓周倩萍的事那由周王爷那边管。”
  李何用吃了痛,他觉得自己真快死了。
  这种时候便不管不顾地把知道的事全说了出来。
  至於季常乐听了李何用的话,心思不禁活泛了起来。
  周王爷要派人来蓝汐港,这种情况自己是该喊上周倩萍跑……还是留下?
  要跑的话,得跑到哪里去?
  不跑的话,又得怎么对付周王爷的人?
  是去是留好像都挺麻烦的。
  季常乐正想著,突然听见躺地上的李何用开口:“兄弟,是在想跑还是留的事情吧?要我说啊,你还是留在蓝汐港比较好。”
  “为什么?方便你弟兄来继续弄死我,还是方便周王爷对周倩萍下手?”
  “是方便你们自己。”李何用深吸口气,缓解了下腹部的疼痛,“周王爷顾及面子和齐家的声音,周小姐逃跑的事情到现在都没传出钟錶城,
  你们要是就在蓝汐港周旋,给周王爷留一个念想的话,他估计会慢慢想办法抓你们,可要是你们接著逃,给周王爷惹烦了,他估计就要昭告天下来抓你们了。”
  李何用到底是余千秋的人,知道些钟錶城现在的情况。
  季常乐一听自己和周倩萍的事情並没有传开,当即放心了些。
  同时,他也思考起李何用的“周旋”之法。
  眼下,自己住在枇杷院,这地方在蓝汐港本就称为“去不得”的地方,躲在枇杷院里真不一定会被找到,再说枇杷院里的虞春水,季常乐是有心要跟她接触一下的。
  只要虞春水还有点理智,那季常乐就有拉拢对方的可能,毕竟两人都跟霸刀门不对付。
  若是虞春水真疯到没法交流,他不从正门进院子就不会遇见对方,这点倒也不必担心。
  季常乐想起故事中对虞春水本事的形容,要能得到对方的帮助,想来在蓝汐港周旋起来会简单很多。
  这样一想,留在蓝汐港还真是条可行的路子。
  地上,李何用见季常乐真在考虑自己的建议,他脸上不禁一喜——说不定自己真有可能活下去。
  “再问你件事。”季常乐突然开口道。
  “兄弟你问!”
  “跟你一块来的那个叫陈见山的,他是个什么侠?用的又是什么兵器?有没有练过绝活之类的?”陈见山跑了,季常乐得做好下次与对方交手的准备。
  “陈见山啊,兄弟,他就一个大老粗,是千秋水寨的水鬼。”说起陈见山,想起对方不仗义的行为,李何用就气得牙痒痒:
  “他练的兵器是匕首,跟我一样是少侠,不过腿脚功夫练得更好,至於绝活我是从没听他说起过,但我知道他以前跟著余头儿,练过一段时间的內功,兄弟你知道內功吧?就是一种能让內臟硬得像铁的功夫,硬到用刀子都扎不进去。”
  说著说著,李何用话说的多了,嘴里喷出口血来。
  內功。
  余千秋的內功季常乐当初还真见识过,要不是有周倩萍帮忙,他当时就要在阴沟里翻船了。
  没想到这种功夫陈见山居然也会,难怪被饱饱压了两回都能爬起来跑出巷子。
  片刻,季常乐点点头,將关於陈见山的信息牢牢记住:“行,我知道了。”
  “那兄弟……你,你有没有其他要问的了?”
  “没有了。”季常乐嘴角抽了抽,他握住李何用肚子上的剑,反问道:“你呢兄弟,你还有没有什么想说的话,我知道你们余头儿的规矩,死也要让人死个明白,来吧,有问题就问!”
  季常乐很大气。
  面对將死之人,他保证李何用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可李何用见季常乐不打算放过自己,他一时间不知道要问什么了。
  李何用看著季常乐,他的嘴哆嗦了好半天,眼看终於要骂出字来,下一刻只觉得眼前银光一闪,然后脑袋便从脖颈上掉了下来。
  杀了李何用,季常乐长舒口气,学起当初周倩萍的方法给李何用来了个大解剖。
  最终在他挖到左臂的时候,终於把李何用的根骨挖出来了。
  这根骨的样子像玉做的小吊坠,做成了古箏的样子,只是没有把琴弦给雕刻出来。
  在那古箏上还写著一片密密麻麻,看不懂的“字”,季常乐的直觉告诉他,这古箏肯定比谭处实的灯泡来得更好。
  除开古箏外,季常乐还从李何用身上搜出一枚写著“李”字的金令,外加一千武贯钱。
  钱是好东西。
  金令虽不知道有什么用,但看起来更是好东西。
  季常乐把金令和根骨全放进了饱饱副驾驶的储物箱內。
  等饱饱缩小后他又將饱饱收回口袋。
  至於那一千武贯钱,他则要贴身保管。
  他刚处理好一切,一个人影突然从天上落了下来,直接落在季常乐面前。
  人影一落地,便急匆匆摁住季常乐的肩问道:
  “季兄!你怎么在这?不对,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季兄,你刚才在这巷子里头,有没有看见什么奇怪的东西?!”
  而落地的不是別人,正是天天大清早出门,大晚上回来的鹤追云。
  可在季常乐的印象中,鹤追云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脸的淡然,今天是出什么事了,能让他慌成这个样子?
  他口中“奇怪的东西”又具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