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让我来试试
季常乐拿到金令的时候就觉得这是个好东西。
是个比武贯钱更好的东西。
眼下一看周倩萍的反应,能让周家三小姐惊讶成这样的,这果然是个好东西没错。
周倩萍双手捧著金令,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
从金令的做工,边上细密的纹路与雕刻,再到用料,这令牌怎么看都不像是假的。
金令这东西不止李家有,当初在周家时,周倩萍就曾在她大哥那看见过周家的金令。
这东西……能是一个水匪会有的?
一时间,周倩萍甚至觉得季常乐会不会杀错了人。
周倩萍认真看著季常乐:“疯子,你跟我说实话,这枚金令你到底是怎么拿到的?”
季常乐乐呵呵地笑:“还能是怎么拿到的,当然是从死的那人身上搜来的唄,瘸子,看你的反应,这確实是个好东西没错吧?”
“是好东西没错……但也是个烫手的东西。”周倩萍一脸为难。
季常乐却不当回事道:“烫手就对了,既然是好东西,哪会有不烫手的道理?当大侠的还得当心某天被別人埋伏挖了根骨呢。”
说著说著,季常乐感兴趣起来:“说起来,我怎么到现在没见人来抢过我俩的根骨。”
话题转换得突然,周倩萍没反应过来。
她还在打量手中的令牌,想著李家金令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瘸子?”
这令牌用得好,说不定能解决他们在蓝汐港的麻烦,若用得不好,可能就会把李王爷引过来。
到时候以李、陆两家的关係,自己跟疯子肯定没法活著离开蓝汐港。
“瘸子你想什么呢?”季常乐再次喊道。
周倩萍回过神来:“嗯?”
季常乐眨了眨眼,重复道:“我说——什么时候会有人来抢我们的根骨。”
“你问这个做什么?”
“就单纯好奇啊。”季常乐盘著手中的小古箏,“想学武就得有根骨,但我听余千秋说过,根骨的数量就那么多,普通人想成大侠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去杀一个大侠,
但就我现在看见的,別说是对大侠下手了,就是有个大侠在街上迎面走来,普通人要敢正视那人一眼都算是胆子大的了。”
周倩萍看著手中的金令,她又拍了拍自己腰间的行侠令:“你瞧,这就是令牌的作用了。”
季常乐思索了一下,扬起嘴角看著周倩萍:“身上有令牌在,普通人就不敢下手?”
“准確说是令牌后的身份。”周倩萍解释道,“有令牌的大侠,就代表背后是有江湖门派的,这些门派建立的最初目的,就是大侠间为保护自身而共同设立的规矩,
不说普通人,就连大侠也想抢其他大侠的根骨,可他们想抢,却也怕自己被抢,独自行走江湖谁又能说自己不会某天在阴沟里翻船?於是时间一久,有些本事好、看得开的大巨侠便成立了门派,
门派內弟子出行需数人一同陪行,门派內弟子无论是否有根骨,是否入门都严禁出现欺辱现象,靠著两条规矩,这些大巨侠便將弟子们拧成了一股绳,又因第二条规矩,普通人加入门派成为杂役弟子,照样能练点拳脚功夫狐假虎威,於是门派连打杂的人也不缺了。”
周倩萍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了,这也因为陆王爷本就將蓝汐港看得紧,咱们若去的是个偏外围一点的地方,环境恐怕就要乱得多了。”
季常乐点了点头:“那没门派的大侠该怎么办?”
“没门派的就更简单了。”周倩萍还是指著行侠令,“如今没门派的侠客少见,走在街上,只要不明晃晃亮出武器,不戴著令牌谁能想到你是大侠?”
没门派的大侠要么是真有好本事傍身,要么是做事够低调根本瞧不出是大侠。
第一种不怕抢,被抢不说打不打得过,至少是有办法跑的。
第二种任你抢,反正抢普通人也就是要点钱,给钱的事对大侠来说不算事。
听了周倩萍这样一番话,季常乐算对门派有了新的认识:“就是一群怕死的人聚在一起,仗著自己人多势眾有根骨在身,使劲嚯嚯门外的普通人!”
自下了船,季常乐本就看不起门派人的作为。
现在他更看不起了。
说著,季常乐话风又是一转:“瘸子,那这金令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这金令跟行侠令一样,也是代表了一个身份,不过它的身份来头可就大了。”周倩萍指著金令上的李字,“疯子你说说,在恭武州姓李的是谁家?”
“还能是谁家,李王爷家……!”季常乐反应过来了,“你是说这令牌代表的是李家人?”
“差不多,但是李家人,准確来说代表的应该是李家的某一位少爷或小姐。”
李家的少爷?
“我杀的人来头这么大?”季常乐笑道。
见季常乐还笑得出来,周倩萍不禁白了对方一眼:“你还笑,我现在倒希望这块金令是假的,要是真有李家的人死在蓝汐港,我们的麻烦可又要变多了。”
“所以金令是真的?”
“是真的。”
一听是真的,季常乐笑得更开心了,他笑得越开心,嘴角就显得越僵硬:
“要我说啊,金令可能是真的,但人一定是假的。”
“为什么?”周倩萍不理解季常乐的脑迴路。
“你想想啊,我杀的人是余千秋的弟兄,是个水匪,谁家少爷没事干去当水匪玩啊,就算是余千秋跟李家有什么合作,那也不至於派个少爷出来,顶多像你们周家一样让梅老怪出面。”
季常乐举起手中的根骨,示意道:“你再瞧瞧这根骨的可塑性,谁家少爷会用这种根骨?”
“这倒……也是?”周倩萍觉得季常乐说的真有道理,想著想著,她的心放了下来。
她把金令还给季常乐道:“这东西你得好好收著,有了它,你在一些寻常门派面前,就可以装成是李家的少爷出来游玩,能减去不少麻烦的。”
“装少爷啊,我装成大少爷行不行?”
“唯独大少爷不行。”周倩萍解释道,“李家大少爷李川息是要接李王爷位子的人,他名声可不小,装成他容易出事,要装——你就装三少爷李川野,这人不学无术,我听说还有吸万寿膏的喜好,装成他跑出来玩最不容易被怀疑。”
“行。”季常乐点了点头。
“咔——!”
就在这时,周倩萍的脚突然传出一声异响。
季常乐、周倩萍四目相对,季常乐问道:“这是要上油了?”
周倩萍点点头,脸红了:“疯子……要不你先出去一……”
周倩萍话未说完,就见季常乐已经在面前蹲下,抬头看著自己道:“誒,这次让我来帮你唄,我想试试弄这玩意是个什么感觉。”
季常乐一直觉得周倩萍的机关腿很精妙。
自上次仔细瞧过一次后,他就总想上手摸一摸。
是个比武贯钱更好的东西。
眼下一看周倩萍的反应,能让周家三小姐惊讶成这样的,这果然是个好东西没错。
周倩萍双手捧著金令,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
从金令的做工,边上细密的纹路与雕刻,再到用料,这令牌怎么看都不像是假的。
金令这东西不止李家有,当初在周家时,周倩萍就曾在她大哥那看见过周家的金令。
这东西……能是一个水匪会有的?
一时间,周倩萍甚至觉得季常乐会不会杀错了人。
周倩萍认真看著季常乐:“疯子,你跟我说实话,这枚金令你到底是怎么拿到的?”
季常乐乐呵呵地笑:“还能是怎么拿到的,当然是从死的那人身上搜来的唄,瘸子,看你的反应,这確实是个好东西没错吧?”
“是好东西没错……但也是个烫手的东西。”周倩萍一脸为难。
季常乐却不当回事道:“烫手就对了,既然是好东西,哪会有不烫手的道理?当大侠的还得当心某天被別人埋伏挖了根骨呢。”
说著说著,季常乐感兴趣起来:“说起来,我怎么到现在没见人来抢过我俩的根骨。”
话题转换得突然,周倩萍没反应过来。
她还在打量手中的令牌,想著李家金令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瘸子?”
这令牌用得好,说不定能解决他们在蓝汐港的麻烦,若用得不好,可能就会把李王爷引过来。
到时候以李、陆两家的关係,自己跟疯子肯定没法活著离开蓝汐港。
“瘸子你想什么呢?”季常乐再次喊道。
周倩萍回过神来:“嗯?”
季常乐眨了眨眼,重复道:“我说——什么时候会有人来抢我们的根骨。”
“你问这个做什么?”
“就单纯好奇啊。”季常乐盘著手中的小古箏,“想学武就得有根骨,但我听余千秋说过,根骨的数量就那么多,普通人想成大侠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去杀一个大侠,
但就我现在看见的,別说是对大侠下手了,就是有个大侠在街上迎面走来,普通人要敢正视那人一眼都算是胆子大的了。”
周倩萍看著手中的金令,她又拍了拍自己腰间的行侠令:“你瞧,这就是令牌的作用了。”
季常乐思索了一下,扬起嘴角看著周倩萍:“身上有令牌在,普通人就不敢下手?”
“准確说是令牌后的身份。”周倩萍解释道,“有令牌的大侠,就代表背后是有江湖门派的,这些门派建立的最初目的,就是大侠间为保护自身而共同设立的规矩,
不说普通人,就连大侠也想抢其他大侠的根骨,可他们想抢,却也怕自己被抢,独自行走江湖谁又能说自己不会某天在阴沟里翻船?於是时间一久,有些本事好、看得开的大巨侠便成立了门派,
门派內弟子出行需数人一同陪行,门派內弟子无论是否有根骨,是否入门都严禁出现欺辱现象,靠著两条规矩,这些大巨侠便將弟子们拧成了一股绳,又因第二条规矩,普通人加入门派成为杂役弟子,照样能练点拳脚功夫狐假虎威,於是门派连打杂的人也不缺了。”
周倩萍想了想,又补充道:“当然了,这也因为陆王爷本就將蓝汐港看得紧,咱们若去的是个偏外围一点的地方,环境恐怕就要乱得多了。”
季常乐点了点头:“那没门派的大侠该怎么办?”
“没门派的就更简单了。”周倩萍还是指著行侠令,“如今没门派的侠客少见,走在街上,只要不明晃晃亮出武器,不戴著令牌谁能想到你是大侠?”
没门派的大侠要么是真有好本事傍身,要么是做事够低调根本瞧不出是大侠。
第一种不怕抢,被抢不说打不打得过,至少是有办法跑的。
第二种任你抢,反正抢普通人也就是要点钱,给钱的事对大侠来说不算事。
听了周倩萍这样一番话,季常乐算对门派有了新的认识:“就是一群怕死的人聚在一起,仗著自己人多势眾有根骨在身,使劲嚯嚯门外的普通人!”
自下了船,季常乐本就看不起门派人的作为。
现在他更看不起了。
说著,季常乐话风又是一转:“瘸子,那这金令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这金令跟行侠令一样,也是代表了一个身份,不过它的身份来头可就大了。”周倩萍指著金令上的李字,“疯子你说说,在恭武州姓李的是谁家?”
“还能是谁家,李王爷家……!”季常乐反应过来了,“你是说这令牌代表的是李家人?”
“差不多,但是李家人,准確来说代表的应该是李家的某一位少爷或小姐。”
李家的少爷?
“我杀的人来头这么大?”季常乐笑道。
见季常乐还笑得出来,周倩萍不禁白了对方一眼:“你还笑,我现在倒希望这块金令是假的,要是真有李家的人死在蓝汐港,我们的麻烦可又要变多了。”
“所以金令是真的?”
“是真的。”
一听是真的,季常乐笑得更开心了,他笑得越开心,嘴角就显得越僵硬:
“要我说啊,金令可能是真的,但人一定是假的。”
“为什么?”周倩萍不理解季常乐的脑迴路。
“你想想啊,我杀的人是余千秋的弟兄,是个水匪,谁家少爷没事干去当水匪玩啊,就算是余千秋跟李家有什么合作,那也不至於派个少爷出来,顶多像你们周家一样让梅老怪出面。”
季常乐举起手中的根骨,示意道:“你再瞧瞧这根骨的可塑性,谁家少爷会用这种根骨?”
“这倒……也是?”周倩萍觉得季常乐说的真有道理,想著想著,她的心放了下来。
她把金令还给季常乐道:“这东西你得好好收著,有了它,你在一些寻常门派面前,就可以装成是李家的少爷出来游玩,能减去不少麻烦的。”
“装少爷啊,我装成大少爷行不行?”
“唯独大少爷不行。”周倩萍解释道,“李家大少爷李川息是要接李王爷位子的人,他名声可不小,装成他容易出事,要装——你就装三少爷李川野,这人不学无术,我听说还有吸万寿膏的喜好,装成他跑出来玩最不容易被怀疑。”
“行。”季常乐点了点头。
“咔——!”
就在这时,周倩萍的脚突然传出一声异响。
季常乐、周倩萍四目相对,季常乐问道:“这是要上油了?”
周倩萍点点头,脸红了:“疯子……要不你先出去一……”
周倩萍话未说完,就见季常乐已经在面前蹲下,抬头看著自己道:“誒,这次让我来帮你唄,我想试试弄这玩意是个什么感觉。”
季常乐一直觉得周倩萍的机关腿很精妙。
自上次仔细瞧过一次后,他就总想上手摸一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