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啊,天纵奇才
  在確定梅二先生能救回李寻欢后,阿飞又回到了牛家庄,找到潘连城。冷著脸,表示既然答应了要护送他到保定府,那自不会食言而肥。
  第二天,又下了一天雪,不好赶路,阿飞便开始教潘连城剑法。
  “人被杀,就会死。”
  “人的要害无非就是脑袋、喉咙、心臟。”
  “你的剑只要刺入这三处要害,你的对手便活不成了。”
  “剑法最简单的就是刺,唯快不破。只要你刺的够快,那在你拔剑的下一剎,就是敌人的死期。”
  “剑是你唯一所能依靠的,所以不管吃饭、喝酒、睡觉,你都不能鬆开剑,至少要保证他在距离你最近的地方。”
  以上,是阿飞的话。
  他神情很凝重,並没有讲解什么基础剑法,只是告诉一些他十数年来总结出的一些经验。
  潘连城听得很认真,就差拿个小本本记了。
  而一旁的黑裙少女冷著俏脸,那冰山般的表情,好几次差点没绷住。
  她本身就有不俗的剑法造诣,见过的剑道高手不知凡几,但这般『新奇』的剑道理论还是第一次听。
  不知所谓!
  简直不知所谓!
  这少年甚至没到及冠之年,就算打娘胎里修炼,剑法又能有多高?找他学习剑法,怕不是脑袋被门夹了。
  就在黑裙少女要开口时,阿飞便开始示范。
  只见按在腰间的手奇快无比的一动,闪电般的剑光刺出。
  快剑。
  好快的剑。
  仿佛一道乍破长空的闪电。
  黑裙少女手指冰凉,瞳孔放大。
  他知道许多以剑速见长的高手,可这一剑却依旧让她惊讶。
  九成九的武林中人,在这一剑下,唯有束手待死一个选项。即使是她,在没有提防下,骤然遇到如此快剑,也討不了好。
  接著,阿飞就让潘连城练习刺剑。
  全心全意的刺剑。
  將全身的精气神,化作一刺。
  阿飞离开了。
  看著一遍遍练习此剑,仿佛不知疲惫的潘连城,黑裙少女渐渐回过神来,她徐徐开口她:“阿飞根本不会剑法,甚至不会武功。”
  潘连城停下,转头惊讶的望著少女。
  少女郑重道:“他只会杀人,而这种杀人的剑法,也只適合他自己,你跟著他学,剑走偏锋,於剑道一途走不长远。”
  潘连城道:“还请大公主赐教。”
  不止朝廷有公主,关外魔教也有公主。
  魔教有四大法王,四大公主,而这女子就是大公主花白凤。
  金玉堂是靠金银玉器起家,这是个暴利行业。『金玉堂』之所以能发展壮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暗中投靠了魔教。否则,凭潘连城的本事,金玉堂早就被人和肉带骨一起吞了。
  半个多月前,这位魔教大公主来中原散心,要取些银子做零用,找来了金玉堂。
  在听到金丝甲的事情后,也跟著凑个热闹。
  打破胎中迷后,潘连城有些好奇,现在白天羽是否已与魔教教主天山立约並胜其一招了,花白凤又是否已倾心於白天羽?
  只是一路上花白凤都面冷如冰,心情不怎么好,他自不会去触霉头。
  “阿飞是第一次入关,此前多半也是生活在人跡罕至的地方。他的剑如此之快,不但因为他是剑法天才,也因为他的人很『纯粹』,剑也很『纯粹』,没了其他的杂质。而如你这种在红尘中打滚的人,学他的剑,照猫画虎。”
  “更何况,剑不止是杀器,亦是礼器。若只会杀人,反而落了下乘。”
  花白凤不愧是魔教公主,一番话下来让人有豁然开朗之感。
  “还请大公主教我剑法。”潘连城拱手,神情诚恳。
  他让阿飞传授剑法,也有激一激花白凤的想法。
  魔教的十大神功他好奇得很,而他原本学的也不过是一些二三流的武功。
  连武器也是短矛,还镶了翡翠。
  武器越怪,死的越快,也难怪原本他是个死跑龙套的。
  花白凤面容清冷:“你现在的年龄,武功路数都已经定型。就算耗费心血去学剑法,也最多不过是个二流剑客。”
  潘连城呵呵一笑,半点没受打击:“说不得我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以前只是误入歧途。今天大雪封路,閒著也是无聊,公主教我只当是打发时间,如何?”
  花白凤想起潘连城以『追魂指』解决施耀先的情形。
  这傢伙的確是在短时间学会『追魂指』,並修到了极高的造诣。
  她眸光再次看向潘连城,潘连城眉眼温和,嘴角带笑,没有那种江湖侠客的豪气,更多是世家子的矜贵。
  “花花大少”的確是败絮其外。
  “阿飞的剑法,每一剑都是全力激发,简直就像是和对方有血海深仇。而剑走轻灵,他的那套剑法本身就和正统的剑法背道而驰。“
  花白凤素手一引,折下一截树枝。
  她倒要看看,这傢伙是不是可造之材。
  当然,看潘连城顺眼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若对方相貌不堪,她便是正眼都懒得瞧上一眼,当初更是会取了银子,自己去中原游玩散心。
  “出剑要留三分余力,你不是阿飞,他一剑就可以杀人。可你若全力一剑,剑招用老,非但没了转圜的余力,还要给人留下破绽。你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该懂得这些道理。”
  “而且阿飞剑法本身也存在很大弊端,他每一剑都用尽全力,对付江湖上九成九的人都没问题。但若遇上顶尖那一撮人,只要能接下开头的快剑,就能很快找到他的破绽。”
  她身形轻盈转动,掌中树枝刺出。
  “我先教你这套『拂柳剑法』,这是一套入门剑法,乃是根据剑法中的刺、劈、点、撩等基础招式和弓步、虚步、丁步、歇步等基础步法结合而成,最適合你这种有一定武学根基,但却没练过剑法的人。”
  花白凤的剑法展开,招式简单,却有种行云流水的感觉,仿如清风抚柳的飘逸灵动。
  在演示剑法的同时,还將这剑法的剑招、步法一一道出,声音清冷,如远山上潺潺幽泉。
  很快,花白凤就將这套拂柳剑法演示了一遍:“剑招、步法都记住了吗?”
  潘连城点头:“记住了。”
  花白凤微微頷首,这套剑法並不算复杂,潘连城本身有武学底子,简单记住並不难:“可有什么不明白的?”
  潘连城想了想:“没有。”
  “当真没有?”花白凤蛾眉微顰。
  潘连城挠了挠头:“没有。”
  花白凤俏脸微沉:“那你就使一遍瞧瞧。”
  这套剑法虽不难,但她只是简单的施展一遍,许多关节要点都没讲。
  她初学时,已有了根基,但还是照秘籍中的註解修炼了小半月,才把这剑法完全吃透。
  这傢伙完全是在在逞能,充天才。
  潘连城拿起剑,便依著记忆和理解,施展这门『拂柳剑法』。
  他本人是用短矛的,这把剑还是今天让僕人去小镇的铁匠铺买来的。
  很普通的一把剑,和神兵利器扯不上半点关係,更没有翡翠、珍珠作饰,这还一度让他有些不適。身为败家子,这把剑实在太掉价了。
  既然自己准备要学剑了,那自然也少不了一把趁手的剑器。
  说来游龙生也在保定城,这次便请他打一把好剑。
  藏剑山庄和金玉堂都是晋中势力,两人多少有些交情。
  在花白凤的注视下,潘连城很快就將『拂柳剑法』施展了一遍。
  潘连城今天才开始习剑,他的拂柳剑法自做不到花白凤那般行云流水,施展的有些滯涩,但除了两个小细节外,总体並没有任何差错。
  这让花白凤有些惊讶。
  但还未等她將这两个细节指出,潘连城又將这门剑法施展了一遍。
  这一次,他的剑法顺畅起来,且招式再也没有错漏之处。
  等潘连城第三次施展时,他的剑法已然圆融如一,运转自如。剑光如清风流云,来无影踪,去势縹緲,纯以这门剑法而论,已不输花白凤多少。
  潘连城收剑而立:“大公主,你瞧我这套剑法可是入门了?有何不足之处?”
  花白凤將不可思议的眼神收起,俏脸恢復一如既往的淡漠:“看来你以前的武学根底的確扎实,才能入门的如此迅速。但也不可骄傲自大。”如此训诫了一番,又似不经意的询问道:“你以前当真没有学过剑法?或者以前听人详解过这门拂柳剑法?”
  潘连城摇头:“以前我只嫌败家不够快,哪有时间学剑法。若不是父亲年幼时逼我,家传的『飞茅术』怕都已失传了。”
  花白凤頷首,又指点了一番。
  她发现,潘连城在以前的確没学过剑法,许多剑法上的常识都不知道。但在剑道上的天赋也简直高得不可思议,不是一点就通,而是举一反三。甚至偶尔脱口而出的剑法理论,虽然幼稚,没有理论基础,如空中楼阁,但却高妙绝伦,让她也受用。
  “你再来看看我这一门剑法。”
  花白凤以枝作剑,显化剑势。
  这剑法可就远不是拂柳剑法能比擬,变化多端,每一剑刺出都有数重变化,然后化作重重剑网,覆盖而去。且剑法中似蕴含一股杀机,惊心动魄。
  隨她挥洒间,剑气席捲,杀机浓郁,变化无穷。最后更是所有剑网收束,剑气化作一点血芒,快如闪电,纵横来去。
  剑光一散,花白凤长身而立:“这套剑法要难上不少,不但剑法复杂,还要有心法配合。寻常庸人,数年都未必能够入门。即使在剑法上有些天赋的人,也需要数月之久。”
  “你现在可有不解之处?”她將心法讲解完,目光扫向潘连城,见其皱眉沉思,方舒了一口气。
  她能当上魔教大公主,不但因为她是教主的女儿,更因为她不俗的习武天赋,有自己的骄傲。
  今天显然是被潘连城打击到了,这套『血芒纵剑诀』乃是魔教秘传,只有公主、天王之类的高层才能学,她却传授给潘连城,目的不言而喻。
  潘连城沉思著。
  好片刻后,眉头鬆开,长长呼出一口气:“大概……都明白了。”
  花白凤俏脸一肃:“你可是真明白了?尤其是心法,招式没弄懂强行修炼,不过是伤筋动骨。但若是配合心法,那一不小心就要伤及肺腑,走火入魔。”
  潘连城点点头。
  花白凤道:“你且把对这套剑法的理解同我说说。”
  潘连城想了想,就把自己的理解从头到尾地讲了一遍。
  起初还需要整理思路,讲解偶尔停顿一下,但后面就通畅起来,信手拈来,甚是从容。
  花白凤看著侃侃而谈的潘连城,彻底惊住了。
  对方对这剑法理解完全没问题,也就一些细枝末节还不太通透。
  这怎么可能?这门剑法她浸淫了数年时间,这傢伙也不过就是沉思了一盏茶的功夫。
  难道,世上真有这般奇才?
  实际上,不仅花白凤惊讶,就连潘连城自己心头也掀起了波澜。
  他是知道自己的斤两。
  从前的確是耽於享乐,没认真练武,但天资也的確寻常,否则不至於家传武学都没练出个名堂。他父亲號称『飞矛』,可他混江湖却只捞了个『花花大少』的名头。
  之所以有这般悟性,还是和自己打破胎中迷有关。
  他那多出的记忆,除了现代牛马的打工日常,还有一些剑光纵横,尸山血海的画面。
  他猜想,自己现在是二穿,头次穿越亦是在某个超凡世界,並且在修行上有一定建树,说不得还是个剑斗群雄,掌压诸魔的盖代高手。而自己虽未完全觉醒那一世的记忆,但悟性却在无形中得到了拔高。
  之前能轻易学会『追魂指』也是这个缘故。
  这可不是开掛啊,全都是靠我自己努力。
  上辈子苦吃完了,这辈子也该享福了。
  嘿,咱现在也混成个绝世天才了。
  看在这院子中施展『血芒纵剑诀』的潘连城,花白凤喃喃自语:“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天纵奇才,或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练成我魔教的那门绝世剑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