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北霜城,裂隙阴影
  北霜城,霜墙要塞。
  奥列格望著深渊魔物褪去的方向,脸上充满了疲惫。
  作为北境最靠近深渊裂隙的要塞,这里每一块砖石都浸透了鲜血。
  奥列格把那柄沾满黑血的战斧插在城垛上,用手擦了擦把脸。
  他的脸方方正正,轮廓粗獷得像是用斧头劈出来的,颧骨和下頜的线条硬得能磨刀。
  在他的脖颈上,一片扭曲的疤痕从脖子一直向背部延伸,那是三十年前四阶魔龙酸液留下的痕跡,虽然罗恩的药剂救回了他的命,但这些疤痕却永远留了下来。
  但他不在乎。
  北境的男人不靠脸吃饭。
  “將军。”副官卢修斯从城墙下面爬了上来,鎧甲上还掛著一截腐翼蝠的断爪,“清点...结束了,这一波我们阵亡十一人,重伤二十三人,城墙东段三號符文阵列被魔物的腐蚀液溶穿了两个节点,短期內无法自行修復。”
  “药剂呢?”
  “抗腐蚀涂剂用完了,恢復药剂还剩最后三箱,按目前的消耗速度,撑不过五天。”
  奥列格沉默了一会。
  五天。
  这已经是本月第四次魔潮了。
  以往深渊裂隙的魔潮周期大约是每月一到两次,规模有限,霜墙要塞的常规守备力量足以应对。
  但半个月前,魔潮的频率和强度急剧攀升。
  像是被什么东西搅动了!
  而且魔物的种类也变了。
  以前衝出来的魔物大多是低阶的腐翼蝠和深渊爬虫,偶尔夹杂著几头二阶的裂脊兽。
  但最近几次,三阶的噬骨魔开始成群出现,甚至有一次,奥列格在魔潮的尾声隱约看见了一个巨大模糊的轮廓在裂隙深处缓缓移动。
  那个轮廓的体型远超任何已知的三阶魔物。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这些信息只会让士兵们更加恐慌。
  在霜墙要塞,恐慌上是比“魔物”更致命的东西。
  奥列格转过身,望向远处的北霜城。
  北霜城並不算大。
  横竖两条主路將北霜城化作四块区域,由石头建造的平房塞满了北霜城的每个角落,此时街上行人少了很多,大多躲在家里,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能看出来这次的魔潮和平时不一样。
  奥列格的目光越过那些屋顶,最后落在北霜城中央那座那座矮塔上。
  矮塔是北霜城的联络站,负责和外界连接交换情报。
  奥列格盯著那座塔看了很久。
  北霜城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喜欢开口求人的人。
  任职北霜城以来,不管霜墙要塞的情况多么艰难,他都是自己扛。
  缺粮了就勒紧裤腰带,缺人了就把伤兵重新编入战斗序列。
  但这次不一样。
  药剂的缺口不是省一省就能补上的。
  抗腐蚀涂剂没有替代品,没有它,士兵的鎧甲和武器在接触魔物体液后会迅速腐朽,等於赤身肉搏。
  恢復药剂更不用说,没有恢復药剂,那些重伤员里至少有一半会在三天內死去。
  而且最主要的是。
  这次魔潮只是被挡住了。
  不是结束。
  他不能等到情况更严重的时候再做打算。
  他等不起了
  也抗不住了。
  “卢修斯。”
  “在。”
  “去联络站,把『北霜』放出来。”
  卢修斯愣了一下。
  “北霜”是北霜城联络站里最快的一只猎鹰。
  灰翼隼种,翼展四尺,经过超凡驯兽师的强化训练,飞行速度是普通猎鹰的三倍以上。
  但“北霜”只有一只。
  奥列格一直捨不得用它。
  “將军,您要向公国求援?”
  “公国那边我昨天就写了信。”奥列格揉了揉眉心,“再写一封,给霍尔斯顿。”
  副官明白了,没再多问。
  奥列格从城垛上拔出战斧。
  回到指挥所后,他在桌前坐下,扯过一张皱巴巴的羊皮纸,蘸了墨,落笔。
  他字写得很快,很潦草,和他砍魔物的动作一样。
  他只写了两行。
  第一行:“老伙计,魔潮异常,爆发比预想的快,药和人都不够用了,你要是还能动就赶紧来。”
  第二行:“带著你那些乱七八糟的药剂,越多越好。”
  写完之后他又看了一遍。
  没有改。
  他和罗恩之间不需要客套话。
  几十年的交情,该说的早就说完了,剩下的全在酒和刀上。
  他把纸条卷好,塞进铜管,交给卢修斯。
  “明天天亮之前,这东西必须送到霍尔斯顿。”
  卢修斯接过铜管点了点头,转身跑向联络站。
  奥列格靠在椅背上,闭上眼。
  指挥所里很安静,只有墙角那盏油灯的火苗在微微跳动,把他那张满是疲惫的脸照得忽明忽暗。
  他想起三十年前躺在帐篷里的那个下午。
  “奥列格,我欠你一条命,我会还给你的。”
  “別说这些听著让人变扭的话,等你有能力再说吧。”
  奥列格闭著眼,嘴角动了一下,不知道算不算笑。
  但他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人在看见这封信后会不问代价,不讲废话立马动身的,那个人只会是罗恩。
  ...
  ...
  写完信后。
  罗恩起身换了一身乾净的深色长袍。
  新长袍是史蒂芬昨晚掛在衣架上的。
  款式和旧的一样,顏色也一样,甚至连领口那颗扣子的位置都一样。
  史蒂芬总是能把细节做到这种程度。
  就好像他隨时都在准备著,不管老爷什么时候回来,回来的时候什么样子,他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內让一切都恢復到老爷最习惯的状態。
  罗恩系上领口的扣子,转身走出了书房。
  他没有立刻去开家族会议。
  而是先去了庄园后面的那座小花园。
  花园不大,被几堵矮石墙围著,里面种了一些在北境能活下来的耐寒植物。
  这些植物在冬天的时候大部分都枯了,只有几丛冬青还顶著积雪保持著一点绿意。
  罗恩走到花园角落。
  那里有一棵树。
  枝干光禿禿的,在冬天看起来和一截枯木没什么区別。
  可这是一棵铃兰树。
  北境很少见的品种。
  塞丽婭活著的时候从南方带回来亲手种在这里的,她呵护了十几年,也浇了的水让这颗铃兰树活了下来。
  她死后,罗恩接著浇了二十年。
  铃兰树的花期在春天。
  每年四月,它都会开出一串一串极小的,铃鐺形的白色花朵,花瓣薄得近乎透明,起风的时候,掛在枝头的花朵能被吹掉好几朵,铃兰花的香味也隨著风散发开来。
  这些花的香气並不浓烈,而是一种很特殊,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飘来,但你总是能闻到並且记住的香味。
  塞丽婭说过,铃兰的花语是“幸福归来”。
  她种这棵树的时候,罗恩刚刚经歷了一场北境边境的小规模战斗,身上还带著伤。
  他从马上下来,一瘸一拐地走进花园,看见塞丽婭蹲在地上,手上全是泥巴。
  “你种什么呢?”他问。
  “铃兰。”她头也不抬。
  “北境能活吗?”
  “不知道。”她说,“但我想试试。”
  “为什么种铃兰?”
  她这才抬起头,冲他笑了笑。
  那种笑容他记了一辈子。
  “因为...你每次都会平安回来啊。”
  罗恩站在铃兰树前,伸手碰了碰光禿禿的枝干。
  枝干很凉。
  但是当他把手指贴在上面等了一会后,他能感觉到一丝极其微弱的,来自树干深处的暖意。
  这棵树还活著。
  即使在北境最冷的冬天里。
  它依然活著,等待著春天到来。
  就和...和霍尔斯顿一样。
  罗恩收回手,走向了庄园议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