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沈轻找了別的金主
  傅云笙在在水一方住了三天回来了。
  直接进了沈轻的房间。
  沈轻刚刚洗了澡出来,忘了拿睡衣,就这么不著寸缕地和傅云笙打了照面。
  “笙哥,你回来了。”
  沈轻抓起床头的睡衣往身上套。
  傅云笙漫步走到她身旁,帮她把长发从睡衣里面拿出来。
  手指穿过髮丝,触感柔顺细软。
  无论哪一处,沈轻都长在他的审美上。
  “今晚跟我回家。”
  沈轻穿好睡衣,转头与傅云笙对视,“去哪个家?”
  “傅家。”傅云笙穿著很正式,像是要去参加宴会。
  沈轻说:“笙哥要结婚,我去不好吧?”
  “以前我喜欢你,追隨著你,那是因为你没有对象,如果你有对象,我绝对不会插足你的感情。”
  “初见我对你表白,如果你拒绝我,那就是最后一次表白,我不会纠缠你,给你添麻烦。”
  傅云笙伸手撩起沈轻胸口的一缕发誓,放在指尖把玩。
  漫不经心中透著诱惑。
  像是情场老手在调情。
  更像是勾引。
  “轻轻,你在说什么?你向我求婚,我答应了,要结婚的是我们。”
  沈轻一瞬不瞬地看著傅云笙,发现他是认真的。
  她垂眸看了一眼他手指尖缠绕著的髮丝。
  小声地说:“笙哥和我结婚了,就不能走仕途了,我何德何能让笙哥为我放弃前途。”
  “我爱美人不爱江山。”
  傅云笙牵著沈轻的手,走到衣帽间,亲自给她挑选了一套端庄得体不失优雅的衣服。
  沈轻拿著衣服,对著傅云笙笑,“我以前也是,爱美色不爱江山。”
  傅云笙揉了揉她的头,“现在呢?”
  “现在……”沈轻看著眼前俊美绝伦可以用来做人类標本的男人,心如止水。
  “现在我还是喜欢的。”沈轻想,她对美的定论还是有的。
  只是,不在喜欢他而已。
  傅云笙楼了她的细腰,笑著调侃,“喜欢都给你。”
  他伸手把她身上刚刚穿上的睡衣扣子解开。
  指尖微凉,触碰到她的肌肤,让沈轻缩了一下。
  傅云笙停下看著她笑,“怕我?”
  “没,我自己来。”
  沈轻自己动手把衣服脱了。
  傅云笙就靠在衣帽间的门上,看著她换衣服。
  沈轻背对著傅云笙,觉得整个背部都在烧。
  她回眸,傅云笙还是保持那个动作。
  眼神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宠溺。
  沈轻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笙哥,我又老又丑,不好看的。”
  她十八岁的时候,对自己的顏值还是很有信心的。
  后来进了娱乐圈,去参加一个宫斗电视剧试镜。
  走进摄影棚,里面坐著的全是亲一色的大美人。
  自那以后,沈轻就老实了,不敢走捷径,专心磨炼演技。
  虽然她没有选上那个节目。
  但是也得到了不少社会经验。
  让她懂得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二十六的年纪,也的確不是小姑娘了。
  傅云笙从她身后贴上来,抱著她,给她整理衣服。
  “你对我一见钟情,表白的时候,包厢里所有人都在看你,我知道如果我拒绝你,你就会成为別人的。”
  “我有点想不起来了。”
  沈轻的很多记忆都是模糊的。
  唐医生说停药半年左右,她的情况就会好转。
  沈轻从来没期待过能想起忘记的事情。
  对现在的她来说,不那么重要。
  傅云笙说:“当时陈继舟和赵奕就坐在我身旁,你打暑假工,端得菜是清蒸澳龙,你记不得,等婚后我带你去那家店吃饭。”
  沈轻道:“那家店早就倒闭了。”
  傅云笙在她耳畔轻轻的笑,迷人又动听的男性声音。
  像是美人鱼的歌声,勾人魂。
  “轻轻还是记得的。”
  穿好衣服,两人一块儿出门。
  秦媛站在门口,拉开了后座的车门,“二爷,我可不可以不去?”
  沈轻已经上车了,余光瞄了秦媛一眼。
  这个角度,只能看见秦媛穿著的高跟鞋。
  “你说呢?”退去身上斯文的偏偏贵公子气息,傅云笙就显得特別的冷冽,高不可攀。
  “我知道了。”秦媛頷首,替他们关上了车门。
  一上车,閆石就说:“沈小姐,今天傅夫人出院,傅先生专门举办了一个家宴,给傅夫人接风洗尘。”
  沈轻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才下午五点钟。
  这个点参加晚宴过於早了。
  傅云笙虽然很孝顺,但是绝对不是提前几个小时回去接待客人的好儿子。
  家里这些事情都是傅云麟办的。
  沈轻莫名地觉得有些热,心里闷得慌。
  直觉告诉她,有事情发生。
  途经一个花店,车靠边停了。
  傅云笙靠过来,对著沈轻道:“回家之前,我们要去看病人,请你去替我买一束鲜花。”
  “好的。”
  閆石已经下车,亲自给沈轻拉开了车门,陪同她进去挑选。
  沈轻一进门,一辆路虎停在了路边。
  陈继舟从车上下来,上了傅云笙的车。
  他坐在副驾驶,回头把一份文件递给傅云笙。
  “沈轻在精神病医院的主治医师跑了,他老婆的帐户在沈轻出院的时有一千万进帐,来歷说是卖了一线城市的房子,这个房子莫名其妙的过户在他名下,手续一切合法合规。”
  “他走后第二天,他小舅子找关係,出了一箱金条。”
  陈继舟把拎著的木匣子递给傅云笙。
  傅云笙打开木匣子,里面码放著二十三快金条。
  每块金条重量是两百三十克。
  背面是金丝猴的图案。
  三年前,沈轻过二十三岁,傅云笙让银行的人私人制定的生日礼物。
  傅云笙看了一眼,就合上了木匣子,隨手放在面前的小桌板上。
  低头继续看陈继舟调查的唐医生质料。
  陈继舟道:“你养了沈轻三年,她从你这儿得到的,只要她下半辈子不好男色,一辈子都花不完,怎么就穷得需要去给饭店看门,去发传单?住危房!”
  沈轻这个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好色。
  她第一次见到笙哥流口水的样子,陈继舟一辈子都忘不了。
  太丑陋了!
  没有女人的样子。
  哪能那么放浪。
  他家要是有姑娘,敢用那样的眼神看男人,他非得抓回去打断腿。
  傅云笙把手里的文件看完了,余光瞄见沈轻从花店出来。
  閆石跟在后面,手里抱著一大束向日葵。
  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沈轻在精神病医院找了別的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