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东南西北
  国王的信使走了,就像一阵卷著尘土的旋风,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那匹神气活现的白马,马蹄在青石板上敲出的“嗒嗒”声,仿佛还在广场上空迴响,可人影早已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
  广场上,那股被王室威严压得死死的空气,就像烧开了的水壶盖子,“嗡”的一声就炸开了。镇民们乱作一团,议论声、惊呼声、孩子的哭闹声混在一起,像一锅煮沸的杂烩汤。
  他们搞不懂“国王北巡”到底意味著什么,他们只知道,大人物一来,倒霉的总是他们这些在地里刨食的泥腿子。
  大骑士来的时候是如此,新领主刚来的时候也是如此。
  若是大人物心善,愿意为领地做些什么,像是伊万和老禿头这样的,他们的日子倒还好一些,可若是一个过的不好的,那么日子便会难过一点。
  而那些嗅觉最灵敏的,永远是像阿尔宾这样,一辈子都在夹缝里討生活的商人们。
  阿尔宾几乎是在信使那匹白马的屁股刚消失在视野里时,就已经手脚麻利地收拾好了自己的货车。他那双总是眯缝著、精明得像老鼠一样的眼睛里,此刻闪烁著贪婪与恐惧交织的光芒。
  “走!赶紧走!”他对著自己雇来的、还在发愣的帮工低吼。那帮工是个瘦得像豆芽菜的半大孩子,被他一吼,嚇得一个哆嗦,手里的陶罐差点摔在地上。
  “老板,这……这就走了?咱们的香料还没卖完呢……”
  “卖个屁!”阿尔宾唾沫横飞,压低了声音。
  但凡是这种时候,这种有事情的时候,谁他妈要在这里待著?赶紧跑,跑远了才能躲过事情。
  而且,他可是要赚钱的!
  “天要变了,你懂不懂!国王要来,这消息就是金子!是能换命的金子!你还想著你那几包破香料?赶紧把车赶起来,晚一步,这金子就成石头了!”
  他知道,在这片北方的土地上,消息就是最值钱的货物。
  一个刚刚经歷过血洗、连领主都换成了一个奶娃子的地方,突然要迎接国王的巡视,这里面的油水和门道,足够让沿途那些领主老爷们掏空钱袋子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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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宾的货车“吱呀”作响地驶出了黑森林堡,沿著那条被新领主拓宽压实的土路,心里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平坦。
  这钱要去哪赚?
  不知道,但先走走看吧!说不得赚到了呢。
  ……
  咕嚕野猪岭。
  这名字的由来简单粗暴,因为此地的领主,瓦勒留斯男爵,长得就像一头被养得膘肥体壮的野猪,而且他最爱吃的,就是涂满了蜜的烤猪蹄。
  人们私下里都叫他“猪崽男爵”。
  野猪岭的城门一如既往地懒散。
  两个卫兵歪歪扭扭地靠在门垛上,身上的锁子甲因为常年不擦拭,已经锈成了一片暗红色。看到阿尔宾的货车,其中一个打著哈欠,用长矛的末端不耐烦地敲了敲地面。
  “过路费,十个铜板。车上的货,抽一成。”那卫兵眼皮都懒得抬,声音含糊不清,仿佛嘴里含著一块石头。
  阿尔宾心里骂了一句“该死的吸血鬼”,脸上却立刻堆起了最谦卑的笑容。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沉甸甸的小钱袋,里面不多不少,正好是二十个铜板。
  “大人辛苦,大人辛苦,”他点头哈腰地递过去,“这是孝敬您二位的酒钱。小人有天大的消息,要立刻稟报男爵大人!”
  他要卖消息。
  当然,他没敢去找那些可怕的伯爵子爵,他只敢来找这种骑士阶层的男爵。
  骑士嘛,他见得多了,黑森林就杀了三十多个,魔兽潮他也见过了,那些骑士的小孩子也没什么特殊的嘛。
  这样想著,阿尔宾腆著脸看著这些卫兵。
  那卫兵掂了掂钱袋,脸上的表情才好看了一些。他用下巴指了指城堡的方向:“算你识相。去吧,男爵大人这会儿应该正在用午餐。”
  阿尔宾赶著车进了城,一股混合著牲畜粪便、劣质麦酒和常年不清理的下水道的酸臭味扑面而来,让他差点吐出来。
  街道坑坑洼洼,污水横流,与如今黑森林堡那乾净整洁的样子相比,简直像是两个世界。
  他可算是懂老禿头和那个新来的小男孩,为啥非要整治卫生了,要是他当上爵士,他肯定也选择乾净的地方。
  他被领到了瓦勒留斯男爵的城堡大厅。
  与其说是大厅,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餐厅。
  长长的橡木桌上,杯盘狼藉,啃得乾乾净净的骨头堆成了小山。七八个衣著暴露的女奴隶跪在桌边,有的在为大口咀嚼的骑士老爷们斟酒,有的则像狗一样,用舌头舔舐著掉在地上的食物残渣。
  主位上,瓦勒留斯男爵正赤著上身,露出他那因为肥胖而微微下垂的胸脯和滚圆的肚子。他满嘴流油,双手並用,正费力地撕扯著一整只烤乳猪。金黄色的油脂顺著他的嘴角往下淌,滴在他胸前浓密的黑毛上。
  不愧是猪崽男爵……
  看见这傢伙的第一时间,阿尔宾下意识的这么想。
  “嗯……嗝……”他打了个响亮的饱嗝,隨手將一根啃光的骨头扔在地上,正砸在一个女奴的头上,顿时砸出了白的,带著血。那女奴痛呼一声,却不敢躲闪,只能用额头紧紧贴著冰冷的石板,身体瑟瑟发抖。
  “什么事?”瓦勒留斯头也不抬,从一个骑士手里抢过酒杯,將里面浑浊的麦酒一饮而尽,然后用油腻的手背抹了把嘴。
  “回……回男爵大人,”阿尔宾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看这幅淫靡而混乱的景象,“小人从黑森林而来,有万分紧急的消息。”
  “黑森林?”瓦勒留斯终於抬起了他那颗被肥肉挤得快看不见眼睛的头颅,他眯缝著眼,似乎在回忆,“哦,哈格里夫斯那个老禿头的地盘。他不是死了吗?听说还被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小屁孩给占了?那地方现在不就是个笑话吗?能有什么狗屁消息?”
  “大人英明!”阿尔宾连忙奉上马屁,“正是关於国王陛下的消息!”
  “国王?!”
  “砰!”瓦勒留斯手中的酒杯重重地砸在桌上,酒液四溅。大厅里所有的声音瞬间消失,所有骑士都停下了动作,齐刷刷地看向阿尔宾。
  阿尔宾不敢怠慢,將国王北巡的消息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听完之后,瓦勒留斯那张肥硕的脸上,汗水像小溪一样淌了下来。
  他那身肥肉不受控制地颤抖著,一半是恐惧,一半却是抑制不住的狂喜。
  “国王要来……国王要来……”他喃喃自语,隨即猛地一拍桌子,对著身边的首席骑士吼道:“听到了吗?!这是机会!是天大的机会!”
  他指著阿尔宾,声音因为激动而变得尖利:“你!把黑森林那个小屁孩领主的事情,给我一五一十地讲清楚!他是不是真的把那些骑士都杀光了?他是不是真的在让一群泥腿子修路?”
  阿尔宾不敢隱瞒,將自己在黑森林的所见所闻,包括徙木立信、公开审判、招募税务官等事情都说了出来。
  当然,他很聪明地隱去了火炮和滑翔机这些过於惊世骇俗的部分,只著重描述了伊万的“年幼无知”和“不守规矩”。
  火炮那种东西,说出去肯定会被当成是天方夜谭,鬼都不信,说不定还会以为他在吹牛逼呢。
  “哈哈哈哈!”瓦勒留斯听完,爆发出了一阵雷鸣般的狂笑,笑得他肚子上的肥肉一颤一颤,“一个十二岁的小鬼!用泥腿子当官!还把骑士的税权给收了!他这是在自掘坟墓!蠢货!天底下最大的蠢货!”
  他脸上的恐惧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病態的兴奋。“只要我们的领地比他那个乱七八糟的地方强一点点,国王陛下就不会怪罪我们!说不定……说不定一高兴,就把黑森林那块地也赏给我了!”
  他越想越美,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成为子爵,拥有更多土地和奴隶的场景。
  “来人!”他大吼一声,一个侍从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把这个商人给我带下去!”他指著阿尔宾,脸上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他的货不错,本男爵全要了。至於钱……就当是他为我带来好消息的赏赐吧!”
  阿尔宾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他想要求饶,但在骑士冰冷的目光下,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像一条死狗一样被拖了下去。
  “哦……等等”忽然,瓦勒留斯又犹豫了一下,停了下来,猪玀一样的眼睛盯著阿尔宾。
  “为什么信使没来我这里?你是觉得我连个小孩子都不如!?”他怒吼了一声,怒目圆睁的瞪著阿尔宾。
  阿尔宾嚇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瞧不起我,剁了他五根指头!”
  “对了!要三只脚趾,两根手指!不能连著剁!”那猪玀男爵又挥了挥手,根本不关心阿尔宾的未来,反倒是看向了女奴。
  “至於你,”瓦勒留斯指向那个之前被他用骨头砸了头的女奴,“过来,让老爷我高兴高兴!今天老爷我心情好,说不定晚上就让你睡我的床!”
  大厅里再次爆发出肆无忌惮的淫笑声。在他们看来,黑森林那个小领主,已经成了一个註定被碾死的、可笑的虫子。
  女奴脸色一白。
  下一刻,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只大手就抓住了她的脑壳,一把餐刀划过了头骨。
  “让老爷我尝尝,看看你是什么想法~!”
  ……
  与咕嚕野猪岭的肥腻和懒散不同,另一个邻近的领地,“灰岩渡口”,则瀰漫著一种截然不同的、如同毒蛇般冰冷而残忍的气息。
  这里的领主,芬德雷尔男爵,是一个身材瘦削、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他不像瓦勒留斯那样沉迷於口腹之慾,他唯一的爱好,就是欣赏別人的痛苦。
  当国王北巡的消息传到他耳中时,他正在城堡的地下刑讯室里,“指导”他的卫兵如何更有效率地使用烙铁。
  一个被指控偷了一袋麦子的农夫,被赤裸地绑在刑架上,身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鞭痕。芬德雷尔亲手握著烧得通红的烙铁,在那农夫的胸口,慢慢地烙下一个代表“贼”的印记。
  “滋啦——”
  皮肉烧焦的气味和农夫悽厉的惨叫声,让芬德雷尔的脸上露出一种病態的、满足的微笑。
  “国王要来?”他放下烙铁,用一块绣著金线的丝绸手帕,慢条斯理地擦拭著手上根本不存在的血跡。他的声音很轻,像蛇在沙地上爬行,“有趣。看来,是时候让王都那些养尊处优的老爷们,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秩序了。”
  他走上地面,来到了城堡的校场。
  几十名骑士正在烈日下进行著残酷的对练。他们没有使用训练用的木剑,而是真刀真枪。每一次格挡都迸溅出火星,每一次闪避都险象环生。校场的沙地上,已经躺著几个血流不止的伤者,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救治。
  芬德雷尔的目光扫过全场,最终停留在一个因为体力不支、动作稍慢的年轻骑士身上。
  “你,过来。”他用马鞭的末梢指了指那个骑士。
  那年轻骑士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他扔掉手中的剑,连滚带爬地跪倒在芬德雷尔面前。
  “男爵大人……”
  “啪!”
  芬德雷尔没有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手中的长鞭如同毒蛇般甩出,精准地抽在了那骑士的脸上,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血痕。
  “废物。”他冷冷地吐出两个字,“我的骑士,不容许有任何的懈怠。尤其是在即將面见国王陛下的关键时刻。”
  他抬起脚,用马靴的尖端,重重地踩在那骑士的手指上,然后用力地碾了碾。
  “咔嚓——”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那骑士发出一声压抑的痛哼,却死死地咬住嘴唇,不敢叫出声来。
  芬德雷尔的脸上再次露出了那种享受的微笑。他抬起头,看著周围那些因恐惧而身体僵硬的骑士,用一种近乎咏嘆的语调说道:“记住这种感觉。痛苦,才会让你们变得更强。而我,將带领你们,在国王陛下面前,展现出最完美的强大。”
  他也派出了自己的探子。但他的探子,是一群被称为“渡鸦”的斥候,他们比瓦勒留斯的走狗更加专业,也更加心狠手辣。
  领头的是一个叫马尔科的独眼男人。他们一行五人,偽装成流浪的佣兵,潜入了黑森林领。他们没有像阿尔宾那样走大路,而是穿行於密林与荒野,像真正的野兽一样。
  他们在镇子外围的村庄里找到了一个落单的农夫。那农夫刚从地里干完活,背著一把新式的曲辕犁,正准备回家。
  马尔科带著人像幽灵一样围了上去。
  “嘿,老乡,”马尔科的独眼闪烁著冰冷的光,“问你个事儿。你们这儿的新领主,是个什么来头?”
  那农夫看到他们腰间的武器和身上那股掩饰不住的血腥气,嚇得腿都软了。“我……我不知道……我就是个种地的……”
  “不知道?”马尔科笑了,他伸出手,轻轻拍了拍那把崭新的犁,“这玩意儿不错啊,比我们那儿的破烂货强多了。看来新领主对你们这些泥腿子还挺上心?”
  农夫不敢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发抖。
  “嘴还挺硬。”马尔科的耐心耗尽了,他对著身后的手下使了个眼色。
  两个斥候立刻上前,一人抓住农夫的一条胳膊,將他死死按在地上。马尔科蹲下身,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在那农夫眼前晃了晃。
  “我再问一遍。那个叫伊万的小鬼,他平时都干些什么?他手下有多少人?他最厉害的武器是什么?说出来,这把犁就还是你的。说不出来……”他用匕首的尖端,在那农夫的眼皮上轻轻划过,“……我就把你另一只眼睛也挖出来,让你跟我作伴。”
  在死亡的威胁下,那农夫涕泪横流,將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从孩子们组成的“柴薪骑士团”,到那门被称为“真理”的可怕火炮,再到那个会飞的“铁鸟”。
  马尔科听完,独眼中闪过一丝震惊,但很快就被更深的贪婪所取代。
  “会飞的铁鸟……能一炮轰平森林的武器……”他舔了舔乾裂的嘴唇,站起身。
  “把他处理掉。”他对手下冷冷地说道。
  “大人,他都说了……”一个手下有些犹豫。
  “我说,处理掉,你难道还准备留下痕跡吗?”马尔科的独眼扫过他,那眼神让那个手下打了个寒颤。
  匕首划过喉咙,温热的血喷涌而出。那农夫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倒在了自己的新犁旁边。
  “走,回去向男爵大人復命。”马尔科擦乾净匕首上的血,转身看向那个手下,冷笑了一下:“不过,你居然敢对我的命令犹豫?”
  很快,手下也没了声音。
  ……
  当芬德雷尔男爵听到“十二岁孩子统治”、“会飞的铁鸟”和“真理大炮”这些词汇时,他没有像瓦勒留斯那样狂笑,只是嘴角的弧度变得更加冰冷和残忍。
  “一个孩子?”他用丝绸手帕擦拭著自己心爱的鞭子,轻声自语,“看来,今年的北巡,会有一场非常有趣的『余兴节目』了。我甚至有些迫不及待,想亲手拧断那个小鬼的脖子,听听他骨头碎裂的声音了。”
  他转过身,看著跪在地上的马尔科,忽然问道:“那个孩子,他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他叫伊万·洛夫斯林。”
  “伊万……”芬德雷尔重复著这个名字,眼神变得如同深渊般幽暗,“很好。去,告诉厨房,今晚的晚餐,加一道菜——烤乳鸽。我要用最嫩的骨头,来预祝我们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