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危机
  林水追到林子边上,天已经快亮了。
  他站在那儿,看著黑漆漆的林子,喊了三声“哥”,没人应,林子里静得像坟场,连鸟叫都没有。
  他不敢进去。
  不是怕黑,是怕进去之后,不知道该往哪走,他哥进林子的时候没带火把,没带乾粮,就一个人,赤手空拳。
  这林子他熟,往东走两天能到土人猎场,往北走一天能到海边悬崖,往西。
  往西是红毛番上次扎营的地方,烧光了,还在重建。
  林水站在那儿,手攥著刀柄,攥得骨节发白。
  他想起小时候,他哥背著他过河,河水到腰那么深,他哥把他举在肩上,说“抱紧了”。
  他想起他哥第一次杀野猪,刀捅进去,血溅了一脸,回头冲他咧嘴笑,露出豁了的那颗门牙。
  他想起他哥抢荷兰船那晚,回来的时候浑身是血,跪在监国面前,说“船弄回来了”。
  那傻子,那豁了牙的傻子。
  林水转身往回跑。他得回去,跟监国说,他哥没回来。
  他得求监国,再给他哥一次机会,林水跑回村子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但村口站著好几个人,林义、阿都拉、还有几个他不认识的人,穿短打,皮肤晒得黝黑,一看就是海上跑船的。
  那些人脸色不对。
  林水挤过去,看见监国站在棚子门口,手里攥著一封信。
  信很短,他一眼就认出来,台湾来的,陈永华的笔跡。
  他在南安见过几次这种信,每次都是好消息:藩主烧退了,藩主能下床了,藩主问监国这边怎么样了。
  但这次不是好消息。
  他看见监国的脸,那张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但林水忽然觉得冷,明明太阳照著,他却觉得后背发凉。
  林义走过来,把他拉到一边。
  “藩主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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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水脑子里嗡的一声。
  “信上说,入夏之后又烧起来,这回比上次重,大夫说……可能撑不过这个月。”
  林水张了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想起藩主,他没亲眼见过,但他爹说过无数遍,郑成功,收復台湾的人,把红毛番赶走的人,大明的旗號,他爹跟了藩主二十年,刀山火海没眨过眼。
  现在藩主要死了。
  他看向监国,六岁的孩子,站在那儿,手里攥著信,一动不动。
  他想起他哥还在林子里,他想起监国昨晚那句话:“不回来,就永远別回来。”
  现在藩主也要“不回来”了。
  林水忽然想哭。
  朱焕之站在那儿,盯著手里的信,盯了很久。
  信上的字他看了三遍。每一遍都一样:二月好转,三月能下床,四月復发,五月臥床不起,臣等束手无策。
  他攥著信纸,手心全是汗。
  那个人,那个把他从刀下救出来的人,那个把他当人看的人,现在躺在床上,快死了。
  “监国。”
  林义的声音把他拉回来。
  朱焕之抬起头,看著眼前这些人,林义,阿都拉,那几个送信来的汉子,还有远处站著的林水、阿朗、那群探头探脑的孩子。
  他们都在看他。
  等他说话,等他拿主意。
  朱焕之深吸一口气。
  “送信的人,歇一会儿,吃点东西。”他说,“林义,你安排。”
  林义点头。
  “阿都拉,”他转向那个老头,“粮还够吃几天?”
  阿都拉愣了,没想到监国先问这个。翻译完,他说:“十天。”
  “够。”朱焕之说,“往后十天,每天多煮一顿粥。所有人吃饱。”
  阿都拉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点点头。
  “林水。”
  林水跑过来。
  “你哥的事,等我回来再说。”
  林水愣住了:“监国,您要去哪儿?”
  朱焕之没回答。他转身进了棚子,把门关上。
  棚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坐在草蓆上,盯著墙角那堆杂物,盯了很久。
  然后他把那封信又拿出来,看了一遍。
  他想起一件事。
  前世他看过一本书,叫《国姓爷的末路》,书上说,郑成功是1662年六月死的,死前怒骂郑经,下令杀妻杀子杀长孙。
  书上说,他死的那天,台湾暴雨,海水倒灌。
  那是歷史。
  现在歷史变了,他献了青蒿,郑成功比歷史上状態好,但疟疾这东西,不除根就会復发,而且一次比一次重。
  除非。
  除非有金鸡纳树皮。
  他知道这东西,南美產的,西班牙人运到马尼拉,能治疟疾,他想起两个月前救的那个西班牙船长,费尔南多。
  那人临走时说:“监国救命之恩,费尔南多记在心里,往后有用得著的地方,派人去马尼拉找我。”
  马尼拉,来回至少一个月。
  郑成功撑得到吗?
  他攥著信纸,攥得皱成一团。
  门外忽然有人喊:“监国!林朝兴回来了!”
  朱焕之猛地站起来。
  林朝兴跪在沙滩上,浑身是泥,嘴唇乾裂,眼睛红得嚇人。
  他身后跟著五个人,船还停在海上,桅杆断了一根。
  “监国,”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臣……没拿到药。”
  朱焕之脑子里嗡的一声。
  “费尔南多不在马尼拉,他的人说,他上个月去了吕宋,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林朝兴跪在那儿,膝盖陷进沙子里。
  “臣等了他五天。没等到,船上的粮食快没了,只能回来復命。”
  他说完,低著头,等著。
  等监国骂他,罚他,赶他走。
  朱焕之站在那儿,看著他。
  太阳照在沙滩上,烫得能煎鸡蛋,海浪声一下一下的,像在催他做决定。
  他忽然想起郑成功那句话:怕就对了,在这地方,不怕的人才活不长。
  他怕,他怕得要死。
  但他不能让別人看出来。
  “起来。”他说。
  林朝兴抬起头,愣住了。
  朱焕之走过去,伸手想扶他,够不著,林朝兴赶紧站起来,把那只小手攥住。
  “费尔南多不在,还有別人。”朱焕之说,“红毛番、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总有人有药。”
  林朝兴张了张嘴,想说话,但什么也说不出来。
  朱焕之转身往回走。走出几步,他忽然停住,回头看著林朝兴:
  “你儿子进林子了。”
  林朝兴愣住了。
  “他拿了我的玉,想號令人,被林水撞见了,现在人跑了。”
  林朝兴的脸色变了。
  朱焕之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你的事,你儿子的事,两件事,你先管哪个?”
  林朝兴站在那儿,膝盖上还沾著沙子,嘴唇乾裂,眼睛红得嚇人。
  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跪下去,膝盖砸在沙滩上,咚的一声。
  “监国,”他说,“臣去把那个孽子找回来。找回来之后,任凭监国处置,然后……臣再去马尼拉,船坏了就换船,人死了就换人,臣一定把药带回来。”
  朱焕之低头看著他。
  太阳照在两个人身上,影子短短地缩在脚下。
  “去吧。”朱焕之说。
  林朝兴站起来,转身就走。
  走出十几步,他忽然回头,喊了一声:
  “监国!”
  朱焕之看著他。
  林朝兴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太多,最后只挤出一句:
  “藩主……等得起。”
  朱焕之没说话。
  他站在那儿,看著林朝兴走进林子里,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树影里。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信,又看了一眼远处那片海。
  他知道,有人在等他。